提決議案圖阻中止議員職務上訴案? 黃顯輝:完全沒有意圖干預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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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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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年01月13日 16:16

議員高開賢及黃顯輝日前「緊急」向立法會提出決議案,要求全體會議決定議員中止職務或喪失資格的議決是政治性行為,不屬於行政、稅務及海關上的司法爭訟範圍,決議案獲立法會主席接納,將於下週二(16日)在全體會議進行表決。社會意見質疑,相關決議案是意圖阻礙法院審理關於蘇嘉豪中止議員職務的上訴案,意圖干預司法獨立,就連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及前間選議員、律師歐安利都齊聲反對。

提案人之一、間選議員黃顯輝回應社會及法律界對決議案的質疑時表示,他與另一名提案人、間選議員高開賢十分尊重社會以及法律界的意見,但他多次強調今次所提出的並非法案而是決議案,而決議案是針對立法會內部的規範。又指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是回歸後首例,法律界對相關情況有不同解釋實屬正常,強調提案人完全沒有動機或意圖去干預司法獨立。

黃顯輝指出,由於被中止職務的直選議員蘇嘉豪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對立法會12月4日中止其職務的決議案提起保全程序。提案人就立法會按照《基本法》規定行使政治上的權力產生了一些疑問,故此才提交相關決議案。他亦指,雖然自己並非案件的當事人,但是他估計,立法會已成為相關案件的「被申請人」,工作已受影響,按照程序,立法會需要就此作出回應,認為透過決議案對中止職務程序作政治上的解釋,亦是一種回應的方式。

被問到高、黃2人提出決議案,是否意味著《議事規則》存在漏洞?黃顯輝否認,指《司法組織綱要法》規定,政治行為不受行政司法訴訟的管轄。而《基本法》第81條規定議員喪失資格是立法會的政治行為,雖然相關條文未有規範中止議員職務的程序,但是中止議員職務屬於議員喪失資格制度的一個前題,有信心中止議員職務亦屬於政治行為。至於被問到對通過相關決議案有否信心?黃顯輝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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