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立法會內監視傳媒採訪 主席「無得管」?高天賜:荒謬!

即時報道 蘇嘉豪被中止議員職務相關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3832

時間:2017年12月7日 20:20

立法會日前召開全體會議表決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期間,立法會內外均有大批警員駐守監視,而會後蘇嘉豪接受傳媒訪問期間,更有便衣警員在無佩戴警員證的情況下,手持攝錄機近距離拍攝監視整個訪問過程。對於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日表示,警方在立法會內的行為,立法會「無得管」。議員高天賜批評相關說法「荒謬」,指警方在立法會內執行職務,需經立法會主席要求及批准,並需要受立法會監管,而警員亦應佩戴警員證表露身份。他又認為今次事件的起因是由於立法會無把好關所致,與近年警權不斷擴大未必有關。

「無證」便衣警拍攝採訪無問題?高:立會內執行職務應表露身份

高天賜提到,當日由於有一份葡文稿要交予翻譯人員,故提早到達立法會議事廳。當他進入會議聽內的影印室時,發現室內竟有6名警員在內,「我都覺得出奇,點解有咁多警員?」他坦言,當日警方在立法會的佈防太誇張,警方沒有必須在立法會內外派駐多名警員,「立法會嘅員工或保安從未試過係維持秩序方面遇到困難,10幾年都未見過。我覺得唔需要過份擔心立法會嘅保安,我希望今次係第一次,亦係最後一次。」

蘇嘉豪當日受訪期間,拍攝採訪過程的便衣警員無佩戴警員證,對此,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日回應時指,便衣警員在主席要求下才能在立法會執法,執法時亦要佩戴證件,但警員拍攝則非他的要求,「呢個可能係佢哋自己做返個紀錄,佢自己鐘意影就影。」高天賜強調,市民進入立法會都要佩戴訪客證,「我去其他政府部門都要戴證,點解警察進入立法會唔需要戴證?」他認為,警方在立法會內執行職務,就要佩戴證件表露身份,否則就屬於違規。

高天賜亦指,警員拍攝採訪過程,是以公務員身份執行職務,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理應在拍攝時向當事人表明拍攝的目的是什麼,「記者入立法會訪問高天賜,都會話畀我聽係代表邊間傳媒,訪問係為咗出報道。同樣警員要影一個議員,都要講清楚目的係為乜,但係無講到,無表露身份。我覺得呢幾樣嘢都係違規。」

過往警方亦曾在立法會內執行職務,將示威者抬離議事廳。2012年立法會討論《行政長官選舉法》修正案期間,鄭明軒等3人在立法會議事廳內擲紙飛機,時任立法會主席劉焯華隨即要求工作人員把相關人士帶離議事廳,約10名身穿西裝、戴耳機及佩戴著立法會「訪客證」的人士將3人抬走。

高天賜說:「『放飛機』係咪一個違規秩序?我覺得唔係,立法會係人民之家,係議會內放飛機係一種非暴力嘅表態,如果立法會無胸襟接受,又點有資格去講民主?」他又質疑,過往立法會討論海一居、醫療事故法期間,旁聽席坐滿市民,氣氛「十分熱鬧」,但警員數目卻不如今次,「當日開會,個氣氛好似殯儀館咁安靜,點解要咁多警察?」

高:蘇嘉豪被中止職務當日 發言中文翻譯稿遲遲未收到

另外,在立法會全體會議表決中止蘇嘉豪議員職務當日,高天賜就《議事規則》關於中止職務的條文與多名議員進行激辯。高天賜表示,當日中午他向立法會職員遞交了一份葡文發言稿,要求立法會翻譯人員進行翻譯。據他了解在下午開會時,他的發言稿已有了中文的翻譯本,但翻譯本卻一直在立法會秘書長手上,一直拖到今日下午才收到相關文件。

立法會無要求警方監視傳媒採訪
賀一誠︰大家都希望尊重自己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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