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高天賜再度提交工會法法案,結果立法會以12票贊成,15票反對,2票棄權否決有關法案。今次已是高天賜第七次提交工會法法案,他在引介法案時亦長話短說,認為澳門必須落實《基本法》有關規定,保障勞工權益,議員有責任制訂工會法,否則無法向社會交代。連同工聯的議員曾就工會法提案兩次,今次已是回歸近18年以來,立法會第九次否決工會法法案。
官委議員黃顯輝反對提案,他認為應由社會協調委員會討論,以及廣泛諮詢社會意見,但有關法案每次提交來立法會之前,都迴避了上述的程序。他又稱,有關提案的行文中有很多不清晰地方,例如沒有明確介定同一行業為何。
議員蘇嘉豪則反駁,議員提交的法案可能示夠政府提交的完善,但政府更值得批評,因為政府多年來都沒有就制訂工會法進行諮詢。「相對政府推卸的這個責任,黃顯輝議員係咪又會以同樣的標準去批評呢?」他說︰「工會法唔係俾勞工搞事的工具,工會法唔係要脅老闆的工具,而是促進勞資雙方可以坐低傾。」
議員李靜儀表示,工會法可令勞方在集體勞資糾紛中捍衛自身權益,落實基本法被賦予公民享有的集體談判權,她認為政府在推動工會法立法是責無旁貸。議員梁孫旭指出,多年來澳門的勞資糾紛個案居高不下,2016年勞工局處理個案達2,713宗,顯示勞資問題單靠政府力量未必能夠有效解決。勞資關係當中,勞方往往處於弱勢,難以有討價還價的能力,如果沒有集體談判權,則好難為僱員爭取制訂行業制度或提升薪酬福利等等。
表決結果︰
反對︰
崔世昌(間選)、高開賢(間選)、張立群(間選)、葉兆佳(間選)、陳亦立(間選)、黃顯輝(官委)、馬志成(官委)、柳志毅(官委)、邱庭彪(官委)、胡祖杰(官委)、馮家超(官委)、龐川(官委)、陳華強(官委)、麥瑞權(直選)、鄭安庭(直選)、
棄權︰
陳虹(間選)、梁安琪(直選)、
贊成︰
吳國昌(直選)、高天賜(直選)、何潤生(直選)、施家倫(直選)、宋碧琪(直選)、李靜儀(直選)、黃潔貞(直選)、林玉鳳(直選)、李振宇(間選)、林倫偉(間選)、梁孫旭(直選)、蘇嘉豪(直選)
缺席︰
區錦新(直選)、陳澤武(間選)、崔世平(間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