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與阿里巴巴簽署《構建智慧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合作在本澳興建雲計算中心等設施,政府隨後透露,相關協議在2年間會為政府增加4億開支。議員吳國昌在書面質詢中指出,協議僅粗略透露涉及雲計算中心建設、政府數據整合及逐步開展各種大數據應用的管理服務,卻未見所涉具體工程服務外判項目清單,以及依法進行外判的程序。
吳國昌質詢當局,政府突然簽署相關協議,不考慮公開招標程序,此是否行政長官超越一般行政程序的政治決定?政府可否具體交代相關協議所涉的具體工程服務外判項目清單,說明當中涉及建馞工程、資訊軟件購置、外判管理服務、顧問設計費等分類預算開支?所涉4億的公帑有多少須直接支付予簽約對象及有多少須進一步分項研究招標處理?政府有甚麼成本控制措施,避免出現大幅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