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生赴台自駕遊遇車禍 2個月後離世 家屬苦追4年盼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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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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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7月18日 15:15

一名澳大學生於2013年5月在台灣屏東自駕遊時因閃避後車「自炒」,而後車亦收掣不及撞上前車,導致該名學生脾臟撕裂大量內出血,經長達8小時搶救後情況雖一度回穩,但不足半日卻陷入昏迷,最終因腦部大面積缺氧、腦幹死亡,於車禍2個月後離世。事後家屬質疑車禍及醫療中存在許多問題,故在台灣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但訴訟期間家屬卻在醫療及車禍鑑定中發現諸多疑點,而保險公司亦對醫療運送及賠償作出各種刁難。家屬4年來一直疲於奔命,澳、台兩邊走,只盼為兒子追尋真相,討回公道。

事發後,羅同學被轉送到屏東安泰醫院接受治療。(網絡圖片)

事主羅同學的母親羅太講述事發經過時表示,車禍發生於2013年5月28日下午接近4點,羅同學與同學到墾丁遊玩,他駕駛電單車從屏東恆春前往墾丁途中,發現後方有數輛電單車正以高速靠近,羅同學為閃避後車不慎「自炒」,後車因收掣不及撞上去,導致羅同學受傷倒地。警方到場後,羅同學稱感到腹部不適、暈眩,被送往恆春旅遊醫院接受治療。羅同學到院後出現呼吸虛弱、喘氣、精神開始轉差,經檢查後發現他的脾臟撕裂、內出血情況。但因該院無足夠技術設備進行手術,遂將他轉往屏東安泰醫院。

羅同學於當晚6點55分抵院,經醫生評估後,建議先輸血,再進行動脈血管攝影栓塞檢查(TAE)。但經過1個多小時後,內出血情況不但沒有改善,更出現血壓過低導致休克的情況。醫生遂向他使用升壓劑,並於晚上9點45分再進行脾臟切除手術,此時距離車禍發生已有5個多小時。手術期間醫生發現羅同學的脾臟有多處撕裂傷,至少屬4級脾臟嚴重創傷。手術期間總失血量達到7,000毫升,腹中血塊大於1,500毫升,血紅塊大於4,500毫升。手術至翌日凌晨零時結束,而他亦在清晨6點左右甦醒過來。

清醒12小時突然昏迷 10日後轉院方知已腦幹死亡

事發後翌日,羅同學的父母隨即趕赴台灣探望兒子。羅太表示,當他們在下午約4點到達醫院時,看到醫生已為羅同學拔除呼吸喉管,他顯得疲倦,出現喘氣,但仍清醒,並能憶述車禍情況。負責手術的醫生向家屬稱手術成功,數日後就可轉到普通病房,約1週後就可出院。家屬離開病房辦理入院手續,但不足一小時後,醫護人員「急call」家屬回病房,並指羅同學突然休克,心跳停止長達8分鐘,醫生為他進行心肺復甦術及電擊,並重新插喉協助呼吸。

經過搶救後,雖然羅同學心跳回復,但已陷入昏迷,對外來刺激無反應。醫生隨後為他進行腦部斷層掃瞄,發現他的「雙側上頷竇積水」,數日後的核磁共振檢查更發現他的「雙側廣泛性腦缺氧,雙側乳突竇積水」,並出現急性肝、腎衰竭,血液數據異常。醫生稱他甦醒的機會較低,即使能夠甦醒,變成植物人的機會亦較大,往後動作都比較遲鈍。

羅同學在安泰醫院治療期間,家屬曾先後2次向院方提出轉院的要求。家屬於6月1日提出,將羅同學轉到設備較佳的高雄長庚醫院救治,但主治醫生卻稱羅同學會慢慢甦醒過來,並指轉院有風險,長庚亦未必有肝臟科加護病房的病床,更稱「我也是從長庚過來的,轉院可能得不到像現在好的照顧。」籲家屬繼續讓他留在安泰醫院。家屬數日後再提出轉院要求,而醫生協助轉院時強調,雖然羅同學腦部大範圍受損,但腦幹未受缺氧影響,令家屬對羅同學的復甦仍存有一絲希望。

羅同學於6月10日轉到高雄榮民總醫院後,榮總的醫生診斷出羅同學為右鎖骨骨折及缺氧性腦病變,已無腦幹反應,即已腦死亡,等同植物人,並指安泰醫院只是利用儀器維持他的生命,醫生建議家屬簽署安寧同意書遭拒。直到6月14日,家屬在絕望無奈下,自費包醫療專機送羅同學回澳,並送到山頂醫院留醫,最終於7月29日,羅同學因多重器官衰竭而離世。

家屬質疑安泰醫院醫療失當 醫鑑報告有偏幫醫院之嫌

原本乖巧的兒子因一場車禍奪去性命,家屬悲痛萬分。家屬針對安泰醫院的診療提出多個疑點,指羅同學被送到恆春旅遊醫院後,醫生已診斷出他脾臟撕裂及內出血,應立即做手術切除脾臟。但轉到安泰醫院時,醫生卻先進行動脈血管攝影栓塞檢查,待止血無效後才進行手術。從車禍發生至手術完成,羅同學內出血長達8小時,質疑醫生當時已錯失急救的黃金時間。

羅太續指,手術後他一度清醒12小時,但醫生未有留意他的生命體徵就拔除呼吸喉管,拔喉後他的心跳血壓開始出現異常。最終他心跳突然停止,腦部缺氧陷入昏迷,原因不明,質疑醫生存在診斷及醫療失誤。而羅同學昏迷後,院方先後2次為羅同學進行腦部檢查,發現其腦部出現廣泛性缺氧,但一直未有向家屬提及他已腦死亡,直到轉送高雄榮民總醫院後才發現,質疑院方一直隱瞞羅同學病情的真相。

為此,家屬在事發後向有份參與治療的3名安泰醫院醫生提起訴訟,負責審理案件的屏東地方法院並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就家屬提出的質疑進行醫學鑑定。鑑定報告結果顯示家屬提出的8個疑點均符合醫療常規,醫生治療期間並無犯錯。但羅太指出,醫療鑑定報告內存在諸多疑點,可信性成疑。

她提到,醫鑑報告提及羅同學有蠶豆症、痛風及腹腔鏡膽囊切除等病史,而山頂醫院的解剖報告卻證實他的膽囊及膽管根本無被切除,亦無痛風病史。雖然家屬有透過律師向法院提交解剖報告,但醫鑑會卻稱未有收到,而醫鑑報告亦無採納相關報告,「我哋想知衛福部係從邊個單位提供嘅病歷中睇到呢啲病史?」而報告內講述羅同學的治療過程時亦有疑點,她舉例指,報告提及在2013年5月29日早上10點20分,羅同學的心衰指數檢驗數值為BNP373pg/mL。但經比對醫院向家屬提供的病歷後,卻發現上述數據原來並非當日測出,而是出於5月31日清晨4點53分的數據,顯然有誤。

家屬質疑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製作的醫鑑報告存在諸多問題。(圖為衛生福利部大樓,網絡圖片。)

而羅太期後更發現,安泰醫院當時其中一名負責人,曾經擔任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亦曾擔任立法委員及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委員,質疑報告當中存在「官官相衛」的情況。並認為報告顯有疏漏瑕疵,欠缺公信力,更質疑報告存在偏幫醫生之嫌,故已向屏東地方法院申提出書狀抗議。記者曾就家屬提出的質疑向台灣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作出查詢,惟委員會職員稱因案件仍在司法程序當中,不便對案件作出評論,又謂若家屬對報告有所疑問,應透過司法機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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