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兆忠 // 劇場創作、評論及策展人
對於由文化局所發出的年度藝文活動資助制度中,您認為其不足、不合理或不完善之處有哪些?產生了哪些較大的問題和影響?
「社團活動」資助應該按現實情況改為「藝團發展」資助,藝團成長不是光靠搞活動的,藝能、修養的沉澱也很重要,也是一種文化的生產方式,是長遠不是短視的。
「年度」資助已跟不上現時藝團專職業化的發展,更不用說一份定期藝文刊物,說好的三年資助呢?如果當局明知「法例」不合時宜,為什麼那不去改,我反而想知阻力在哪?無力感從哪來?
資助與否資助多少不是最要命,但無了期的等待回覆才最讓一個藝團掉入谷底。
對於最近發生的本地文學雜誌《澳門筆滙》被削資事件,您的看法如何?您認為顯現了哪些與資助制度有關的問題?
作為一個讀者,過去有感《筆匯》有歷史但欠活動,但近一兩年正努力地更新,注入新意,此時卻被削資,令人覺得突然?想知原因是什麼?
您認為現時評審制度足夠公開、公平和透明度夠高嗎?
公平不能確定,透明度而言當然不夠,而且是沒有。但都說了好多年。應加入部份民選評審委員。
何志峰 // 地水南音愛好者
對於由文化局所發出的年度藝文活動資助制度中,您認為其不足、不合理或不完善之處有哪些?產生了哪些較大的問題和影響?
說真的,那個年度計劃表太多項目要填。像我們這種傳統曲藝社團,很多都是年長的退休人士,很多都不會填。如果交表時有一人可以諮詢怎樣填就更好。另外,申請後遲遲沒有回覆,好多時要租場 都沒有預算,其他好似場刊、裝置、宣傳、找樂師、錄影,完全不能預算。無所適從。
您對目前文化局的資助制度有哪些建議?
由於文化活動的項目太過龐雜,西洋歌劇和在公園唱曲的都算,兼且活動的效果很難量化。那一項批得錢多,那一項批得錢少,眾人都有不同意見。此外,我懷疑文化局對澳門獲國務院認可的文化遺產不認識。就地水南音來說,有認識的、資深的樂師是很難請的,可能有需要去外地請。可是,我覺得政府根本搞不清楚,我感到他們覺得我們這個文化遺產和一般曲藝沒有分別。那就好像,跳芭蕾舞和跳HIP POP 街舞的都是用腳,身體都會旋轉,但是各有所長。如果在芭蕾舞練習場想看人跳街舞,當然要在外面請。那當然要多花一點資源,不能說︰「他們都會跳,我覺得沒有不同,我覺得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