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防疫及獸醫法》公開諮詢今日結束,新澳門學社成員向民政總署遞交《動物防疫及獸醫法》意見。學社建議為體現獸醫的專業自主原則,避免「外行人管內行人」,若設立執業獸醫資格審核和紀律監察委員會,非官方業界代表比例應為一半至 2/3,並由業界自行選舉產生,並引入動物保護團體、寵物業界、飼主等代表。官方代表則不超過1/3,負責行政和法律執行上的輔助工作。
至於民署建議劃一強制動物醫院均須設至少3名全職獸醫,學社對此表示反對。根據官方資料顯示,全澳20間動物診療機構中,只有7間符合建議規定,而目前全澳總共只得40多名獸醫,每年投身獸醫行業人士不足3人。學社認為民署建議不切合實際情況,強行實施只會令獸醫市場趨向壟斷,成本最終轉嫁消費者,有龐大醫療需求的動保團體更是百上加斤。但學社同意提供住院服務的診療機構,應備有24小時駐場獸醫,以確保住院動物安全。
此外,學社質疑多個鄰近地方如香港、台灣和新加坡均對動物傳染病、獸醫執業和寵物業管理分別專門立法,擔憂民署以一部法律涵蓋全部,未必能夠確保法律在執行上的針對性、專業性和公共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