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外僱棄嬰 市民︰法制落後所致 民間團體認為外僱在本澳支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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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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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4月30日 17:17

 

本澳早前再次發生外僱棄嬰事件。有市民在「澳門論壇」發言時認為,問題源頭在於澳門的外僱制度落後,亦沒有足夠的宣傳教育,導致外僱質素參差。善牧中心副主任黎彩燕表示,外僱懷孕要返回原居地生活很困難,曾試過有外僱媽媽拋棄嬰兒在中心就一走了之,她認為,外僱在澳門沒有足夠的情緒及生活支援。明愛總幹事潘志明稱,去年共收到4宗涉及外僱懷孕或生育的個案,民間團體人手有限,不能幫助太多,政府應全面檢討外僱工作,並加強培訓和教育。

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稱,去年收到6、7宗僱主因家傭懷孕求助個案,認為家傭外宿會提高懷孕和高傳染性疾病傳播的機率,該會去年亦收到肺結核傳染個案,他布望希望政府研究強制家傭全面留宿。潘志明和黎彩燕均不認同強制家傭留宿,認為家偏外宿可幫助她們建立基本的生活圈子並融入社會,確保工作質素的同時,亦需要保障她們享受的生活權利。

印尼海外工人代表Erik稱,過去10年共收到19宗懷孕求助個案,她認為,外僱來澳都希望有穩定的工作環境,不想做違法的事情,早前棄嬰事件是個別個案,反映外僱缺乏安全性行為的相關知識。她又說,家傭都想留宿,但部分僱主礙於居住環境未能提供,並認為500元的住宿津貼不足夠。

有僱主發言時表示,聘請家傭是希望可以照顧家人,但家傭若懷孕,不能解僱甚至要僱主照顧家傭,認為現行制度對僱主的保障和支援不足。民建聯副主席陳德勝回應時表示,政府應該要有制度處理家傭懷孕的情況,而非將責任推給僱主,政府有責任優化現行法律,職介所有責任處理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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