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家屬入檢院工作? 面對傳媒追問 陳海帆避走停車場拒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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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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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12月15日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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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合議庭連日來就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進行審理,在12月12日的庭審期間,何超明曾經在庭上透露,曾收到不少電話及求職信「介紹」親戚進入檢察院,當中包括司局級官員,更直言「真係要講?兩位陳司長都打過電話俾我。」意指前任及現任行政法務司的陳麗敏和陳海帆。期後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回應葡文傳媒查詢時亦證實事件,指曾於2008年向何超明「推薦」親屬進入檢察院工作,但否認有作出過施壓,更沒有涉及利益輸送。

消息一出隨即引起社會嘩然,批評作為公務員之首的陳海帆,卻利用自己的權力來推薦親屬進入檢察院工作,影響公務員招聘的公平性,要求陳海帆向公眾道歉。在立法會完成審議兩個涉及行政法務領域的法案後,一眾傳媒欲追訪陳海帆,希望陳海帆親自交代事件,並回應傳媒及社會的質疑。但一向樂意回應記者提問的陳海帆,卻一反常態,遲遲未有出現,令一眾傳媒呆等。

數分鐘後,兩名司長辦的人員來到記者前多番表示「司長要趕住出席活動,有乜問題就電郵俾司長辦好無?」並稱自己不能代表陳海帆回答問題。有傳媒隨即向司長辦人員提出質疑,指連日來中、葡文傳媒均已就事件作出報道,訊息十分清楚。亦有傳媒質疑,究竟有什麼活動「重要得連傳媒、社會的質疑都不作回應?唔回應質疑,連自己嘅形象都唔維護?」並質問究竟陳海帆是否已離開立法會?經過數分鐘的爭論,其中一名司長辦人員始稱「佢已經走咗。」原來陳海帆一早已經停車場離開立法會大樓。

官員利用職權「以權謀私」梁榮仔促成立獨立小組查出真相

另外,直選議員梁榮仔在議程前發言中批評,主要官員利用職權「以權謀私」,協助親屬獲得政府工作。促請政府須根據法律,馬上成立獨立紀律調查小組,查出事件真相及追究責任。他指出,雖然事件是在陳海帆擔任司長前發生,但認為相關官員應以身作則,堅持並守護社會的道德規範,避免社會評價政府「上樑不正下樑歪」的形象。

梁榮仔亦指,作為主要官員,作出各種決定情,應力求避免個人或允許他人從中獲益的情況發生。主要官員應對此保持敏感性,避免獲得利益,此為主要官員的基本工作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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