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近年國際油價大幅回落,但本澳燃料價格仍長期出現「加快減慢、加多減少」等現象,導致社會甚為不滿。議員關翠杏在書面質詢中指出,統計資料顯示,本澳燃油巿場規模較回歸前增加逾倍,但市場的規範監管以及基礎設施的管理及使用卻由多個部門負責,令新經營者進入本澳燃油巿場的障礙重重。
她指出,在上游進口環節,由於油庫現由私人企業經營,並無公開透明的進入機制;在中游環節,經營車用燃油的10多個油站,絕大多數在回歸之初已經批出,新經營者無從進入巿場;而在石油氣銷售層面,儘管燃料中途倉是政府出資興建,卻只供部份經營者使用。批評這些進入巿場的重重障礙一日不清除,業內難以有效競爭。
關翠杏亦指,現時本澳僅有一個九澳油庫,且由私人公司營運,合約有效期至2018年。按合約規定,當油庫存量未達上限時,政府不能批准興建新油庫,且因其營運模式非屬專營合同,政府無法把現有油庫納入公共服務的行列。經財司長梁維特去年5月回覆議員口頭質詢時曾表示,路環九澳油庫庫存仍有空間,可供更多油品商使用,將在油庫批給合同到期時,研究加入類似與油庫庫存量掛鈎的開放經營條款。只要油庫庫存空置率達某個百分比,便可讓其他新經營者加入,以引入競爭。她質詢當局,上述建議是否已有初步方案,具體磋商的情況為何?
關翠杏亦提到,中途倉和油站是新經營者進入巿場的必要設施,但目前由政府斥資興建的燃油中途倉僅供個別燃料批發商使用,其他營運者只能向相關批發商再分租中途倉空間,加上新中途倉至今仍未有明確選址和規模,當局短期內有何措施確保所有經營者及新加入者有公平機制使用由政府興建的中途倉?
關翠杏亦指,回歸後,為推動燃料市場競爭,政府批出新油站,要求燃油售價必須較巿場價低一定百分比,但最近有新油站投入運作,雖然表面售價有按合同要求提供12%的優惠,但由於其他油站有向消費者提供買10送1的優惠,相比其他油站的實際價格,新油站的價格減幅遠未達到合同要求,當局有否對此作出監管?如何確保營運商嚴格按批地合同要求,提供優惠價格以達至引入競爭的批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