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屈撐改土地法 關翠杏反擊︰不接受錯誤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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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35999

時間:2016年12月6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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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鄭安庭在五個司長的施政辯論中都提出海一居問題,更指新《土地法》是「惡法」,要求政府及立法會公開立法原意,查找錯處,早前更拖議員關翠杏落水,指若《土地法》有問題,她都支持修改新《土地法》。議員關翠杏今日展開反擊,作出三點澄清。她說,法律保障議員在殿堂上的發言權,「但不代表我可以接受鄭安庭議員在社文範疇發言時錯誤演繹我認同佢對新土地法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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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份細則性審議新《土地法》的議員陳儀昨日已表態,新《土地法》的立法原意清晰,沒有修改必要,不希望別有用心人士轉移視線,「煽動綁架」海一居小業主的權益,威迫政府就範修法,令立法精神淪為空談。

關翠杏表示,不論新土地法或任何法案,立法會小組會主席是負責主持和安排會議,任何法案能夠完成細則性分析是整個小組包括顧問團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法案仍需每位投票的議員審議和支持通過。

其次,關於海一居小業主的處境和困難,她一直有和小業主接觸,並非從現在才開始跟進,一直有和其他議員、官員甚至特首商議有何方法可以幫助到小業主解決困難,礙於問題複雜,到現在仍要等待司法判決,才能進一步解決問題。「如果將海一居事件綑綁埋其他大量土地的回收個案處理,社會更多的人就會擔心會一刀切放生所有過期未完成發展的土地,呢個係關乎整個澳門地區的公共利益,一旦引發更大的社會爭議,海一居事件將會更難解決,所以我仍然堅持,海一居應該歸獨立個案解決,才是對小業主最大的保障。」

最後,關翠杏重申,新土地法完全沒有改變原土地法規定的25年臨時土地批給大限,批地期內未完成發展都不能轉為確定批給,且臨時批給不得續期,這些都是原有土地法的規定,並非新增內容,在舊土地法生效期間,亦有土地因此被收回。至於新土地法重點在於增加批地透明度,收緊政府對免公開競投土地批給的自由裁量權,這一立法取向,不但是回歸後社會的強烈訴求,亦是當時議員的取向,所以才會獲得立法會投票通過。

關翠杏說,要解決海一居問題除了要協助小業主從法律上追究保利達的責任之外,特區政府和所有真正關心海一居小業主的熱心人,是需要盡快推動海一居個案的獨立解決,真正保障小業主的權益。

間選議員歐安利表示,澳門法律禁止沒收土地,然而新《土地法》就是就將承批人的權利消滅。他說,澳門要有良好的投資環境,投資者按遊戲規則玩遊戲應該要受到保障。雖然政府當年有提醒市民小心購買海一居樓花,「唔係叫啲人小心就可以解決問題」,因為很多人見到工程正在興建,沒想過會停下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重申,新《土地法》不是他通過的,他只是執法者,有關問題已經回應過很多次,沒有更多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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