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民間公投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稱,個人資料辦公室對2014年舉辦的「民間公投」展開第二輪「追殺」,指控委員會非法收集個人資料,可科以澳門幣4,000至4萬元罰金。委員會批評,特區政府害怕嚴謹的民意表達會對管治造成影響,便錯誤地濫用個資法侵犯市民的言論自由,旨在封殺澳門未來一切民間全民投票活動。委員會表示,若最終被罰款,將向行政法院上訴。
委員會成員周庭希表示,終審法院在10/2014號案判詞已明確指出「民間公投」並無違法。迄今為止,檢察院亦未有對民間公投的組織者及義工作出任何檢控。然而,個資辦卻錯誤地大量引用歐盟對個人資料保護的意見,指控委員會違反個資法。
周庭希說,委員會引用法律學者及歐盟專家的獨立意見,指出個資辦的論證具有謬誤,包括過份不當地解釋和理解個資法條文,亦未有考慮民間公投實現之目的及所服務的利益,屬基本人權的言論自由。周庭希說︰「個資辦不斷引用歐盟的意見指控我們違反個資法,其實他們的理解才是完全違反歐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