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行動過激得不償失 政府需向海一居小業主解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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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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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年12月22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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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一居土地批給期限倒數中,事件越演越烈周日更引發警民衝突。議員區錦新認為,業主發起社會行動可以理解,但過激的行動難獲得市民同情,甚或引起市民反感會得不償失。他指,小業主今次激烈的行動,與早前一眾官委商界議員的言論有直接關係,尤其是法律專業的官委議員唐曉晴的「強奪私產論」,以及間選議員歐安利稱「俾政府呃咗」,都將事件的矛頭指向政府,他認為議員的言論需要審慎,不能信口開河。

歐錦新相信海一居小業主持續會有社會行動,政府始終需要面對問題。他認同政府早前提出的方案,即依法收回土地,再儘快有條件公開競投,保障小業主權益。然而,社會上,尤其是海一居小業主群當中,對此並沒有足夠的認識,只認為「政府收地就起唔到,起唔到就無樓,等於家園被奪。」他認為,政府雖然現時可能受制於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適宜多講。但政府有責任盡可能披露更多訊息,讓小業主明白到即使政府收地亦能夠保障權益,從而令他們安心,發起過行動的機會就較低。

至於早前中聯辦主任李剛表示,澳門現行《土地法》無問題,不違反基本法。官委議員隨即改口,不提修法卻改口要求另立法律去「釋法」。區錦新對此不表認同,他質疑如果只是單獨為海一居事件,而勞師動眾地另立法律是否恰當?但如果另立法律具有普遍性,即相當於再次打開缺口,讓政府能夠像以往一樣有極大的自由裁量權隨意批地。「如果要重新打開這道門,必須要有社會共識,並非幾個議員隨意提案就可以過關。」他指出,即使有議員提案,最終結果還是由特首崔世安把關決定。

另外,由於政府一直不肯公開海一居樓花購買者的資料,令社會有不少意見質疑海一居小業主中有大量是投機的炒家。區錦新指出,政府過往已經回應過,3,000多戶中只有少數是法人,其餘的都是自然人。他認為,無論是炒家圖利還是自住都是法律容許的,「利益都需要保障,不應該話自用就保障,炒家就不保障,概念不應該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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