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年增長率減少1% 議員質疑加車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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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25410

時間:2015年12月17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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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採用緊急程序一次過審議表決通過新車加稅,公布翌日起生效,交通局長林衍新表示,新車稅可令澳門車輛年增長率減少1%。新車稅率按稅務價格的累進稅率計算,汽車的稅率由原來的30-55%調升至 40%-90%,平均稅率最高 72%;電單車由原來的10-30%調升至 24%-50%,平均稅率最高 50%。新法同時廢除發財巴及其他旅遊用途車輛的免稅優惠。但有過渡條款,在法律生效前已向旅遊局申請,仍可在法律開始生效的 15天內申請旅遊車免稅。

多名議員擔憂過渡條款會令大量旅行社「趕尾班車」向當局申請旅遊車免稅,令新措施成效大打折扣。旅遊局長文綺華回應指,並非所有申請要得到當局的贊同意見才可到財政局辦理免稅手續,但當局並非來者不拒,會按旅行社提交的資料進行審視,符合條件才會發表贊同意見。按以往經驗,有一半的申請無法獲得當局的贊同意見。

亦有議員認為車稅加幅少,市民有實際需要的時候都仍然買車,實際效用不大。林衍新回應指,現時澳門的車稅較鄰近地地區低,如一輛2000cc的汽車,香港車稅是澳門的1.3倍,新加坡是澳門的1.8倍,而新加坡的車輛增長率為0.25%,遠低於澳門加車稅後預計的4%。他說,如果社會認為4%的車輛增長率仍太高,達致社會共識的話,可以再加車稅。

議員李靜儀批評政府在控車政策上有矛盾,一方面說要加車稅控車,另一方面又讓尾氣排放標準較落後的車輛獲環保車稅務豁免。她指出,現時澳門所謂的環保車只達到較落後的歐IV尾氣排放標準,而非較先進的歐V,環保效用備受質疑。林衍新回應指,環保車未能調升至歐V標準是因為澳門燃油方面未能夠配合,若果配合到的話,就可以將標準調升至歐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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