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職員被查期間自殺 遺孀要求提起獨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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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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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年11月24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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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廉署一名職員在辦公地點跳樓自殺,震驚社會,廉署事後指死者並非從事刑事偵查的工作 。死者翁立明的遺孀去信行政法務司,要求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有份協助事主的議員高天賜指,死者生前曾向家人透露因工作犯錯正被調查,有可能被解僱,甚至坐監,情緒非常困擾。由於廉署工作有較高的保密要求,家屬對事件仍然有不少猜測和疑問,由獨立委員會介入調查是最好的辦法。

翁立明在廉署任職13年,08年被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高天賜引述遺孀消息指,事發前2個月死者曾透露「犯左一件嚴重的事」,有可能被解僱或要坐監,一直憂心忡忡。事發當日中午亦有與妻子在皇朝吃午飯,囑咐照顧好媽媽,沒料到下午4點幾就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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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選議員高天賜

 

遺孀潘女士在信中指,廉署報告透露在事發一星期前,死者與其他幾位工作有接觸的人士正接受調查,但「上級已多次表示不會追究」。她反駁指丈夫生前曾說要等最終結果,而非不會追究,在最後一星期飽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恐慌。她質疑丈夫在工作期間發生甚麼事及遭受何種壓力,最終使其走上不歸路。如今家庭頓失經濟支柱,上有死者年邁的母親要照顧,下有一對讀初中的子女,令家庭經濟出現很大壓力。
高天賜表示,事件涉及人命,家屬有不少猜測和疑問,他認為由特首設獨立委員會,查明事件是最好的處理辦法。他相信委員會不會干預到廉署追查其他案件的獨立性。被問到是否有個別公務員無法承受壓力而作出不幸的決定,高天賜指死者是有經驗的公務員,擔任公職20年,在廉署任職13年。政府換屆後工作壓力增加,多了公務員申請提早退休或離職。

廉署回應指,事件已經司法機關初步調查後認定屬於自殺,事發後一直盡力協助該人員之家屬處理後事,同時為內部人員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在不影響司法機關調查的前提下,廉政專員按照《廉政公署組織法》的規定,批示成立專責小組,對事件的起因和經過展開內部調查。有關內部調查報告已於本月六日完成,並於當日呈交行政長官,同時把副本抄送予廉署紀監會成員及家屬。廉署已收到家屬致函立法會的信件,當中對廉署內部調查報告提出的若干疑問,將會作出正式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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