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兆忠:為何只能是愛都?

即時報道 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保育事件簿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20762

時間:2015年08月8日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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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個社區住了30年,是一個喜愛文化藝術的人。「愛都再利用」本身應考慮兩個因素:首先如何再利用這幢建築,然後再想功能,這本身應有一個程序。雖然當局經常說開放態度,但卻經常說一係立面一係拆了它,好像只有二選一。另外,一開始已定調是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令人感覺跳過了很多步驟,過度規劃才拿出來諮詢。

民間演出場地不足,演藝學院分散設施不夠,這都沒有錯,而且有迫切性。但是否一個愛都就能回應所有問題?愛都的高度和佔地面積有不少限制,演藝學院是澳門惟一的官方演藝培訓機構,應該與新城的城市級文化設施一併討論。而不是在社區中,找一個舊建築放進去用住先。這樣會阻礙演藝學院的發展,也與民間的場地需求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將來演藝廳究竟是民間還是演藝學生優先使用?當然文化局可以主導,說先讓給民間,但這對演藝學院學生又是否公平?專業性在哪?兩者很容易產生矛盾。

如果這設施真的是面向民間,應先將「青少年」這三個字的排除性去掉。究竟有何數據或理據,去說明青少年比長者、兒童或其他群體更需要這些演出場地?我實在看不到。

如果是為青少年,在士多紐拜斯已經有二龍喉中葡、何東中葡、高美士中葡,教青局可以釋放這三間學校的空間,讓青少年進行文化藝術活動,這已經很好。裡面的設施比很多工廈內的劇團都要好,場地夠大,台燈聲設備都很好,應該更好利用這些政府現有的資源。

總括而言,我希望,第一將愛都列入文物保護清單;第二,當局應認真研究現在文化設施的需求是甚麼,以社區本位,確定不同社區都有文化需求;第三是民間參與,從這三方面重新思考如何規劃這地方。演藝學院應更重視長遠規劃,與新城的城市級文化設施一併討論。作為社區居民,我非常重視愛都後面的樹木及一排排的菩薩。希望大家不要想要建一個新的建築要做甚麼甚麼,我現在坐著的體育館,對作為三十年的居民來說,已經破壞了這區的景觀,割走了部分公園,這都是作為社區居民我自己很擔心的問題。

( 8/8 愛都公聽會發言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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