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大樓可以保 為何愛都不可以?

即時報道 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保育事件簿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20750

時間:2015年08月8日 22:22

2015-05-12_15-46-41

歐先生:我建議新花園泳池保留作室外泳池,因為澳門已有不少室內泳池,露天池愈來愈少。政府有沒有數據,證明冬天室內泳池爆滿,有必要起多個?另外,望廈體育館數年前已拆掉重建,澳門能否承受多一個體育設施消失?

另外,我希望回應黎主任(社文司司長辦主任黎英杰)早前在澳門講場,就工程難度、預算等的論點。保留立面導致工期加長,用多些錢,是有關管理的。望廈體育館全棟拆卸,動工四年,現時仍是一塊爛地。文化局大樓數十年前重建,則保留立面,更開挖地庫,一樣做到。我參考了當年的標書,政府要求最長施工期僅有十個月。

塔石廣場開挖車道,為何又無人批評工期長,困難呢?玻璃屋建成多年,空置不用,又漏水又維修,為何不是浪費公帑?黎主任說,保留立面難,究竟難在何處?有沒有找工程師深入分析難處?找尋解決方法?辦法總比困難多,值不值得投入資源,就看政府有無心去保留。翻查資料,第25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文化局大樓工程,只是後加工程就用了二千七百多萬,延長顧問及監督費又數百萬,工程監督又千多萬,值不值呢?有很多討論空間。

文化局大樓本身是利宵學校,後來變成衛生局,歷史不算上,但代表著20世紀初的新古典主義建築之一,我認為值得保留。同樣道理,愛都酒店作為澳門五十年代的現代建築先河,當時來說是十分前衛。若作為澳門西式賭業發源地,我認為值得保留。不是找一個葡萄牙建築師,說沒有保留價值,就算了。就算他是頂尖建築師也好,他不是澳門人,這事應交由澳門人作決定。難道澳門無藝術家、無建築師、無人材?難道他們的意見就不獲重視嗎?只有葡國建築師的才受重視?

從建築角度來說,我們可否說大三巴放在歐洲,是一件普通東西,或者媽閣廟放到故宮,是一件普通東西,就等同無價值?不可以這樣說的。愛都酒店是一座代表澳門的建築,文物價值不用年份決定。德國包浩斯列入世遺時,只有七十多年,紅街市列入文物清單時,只有不足五十年,望廈條約簽的那張石枱,只用了一天,現時都是文物。(拍掌)

主任上週說,葡京更有價值,當然我非常同意。但這件事並非二選一,難道大三巴較有價值,就要拆掉玫瑰堂?不是的。歷史不能斷,建築多元化更不能斷,申遺成功十週年,希望世遺精神不單是口號,不是廣告,而是切實執行。

( 8/8愛都公聽會發言節錄 )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