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城規會委員及公眾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撤消秘書處。引起社會強烈質疑政府行政違法,削弱城規會監督制衡工務局的職能。新澳門學社到廉署遞信,要求徹查政府此舉有否違反《行政程序法典》。
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由政府宣佈撤銷秘書處至今,沒有任何城規會委員表示秘書處工作表現不好而需撤銷。他認為,撤消秘書處絕非因應城規會自身工作需要,而是有外力介入,可能是因為城規會工作過於嚴謹,導致妨礙利益輸送。
學社理事長蘇嘉豪認為,秘書處有籌組及參與考察及研討會、發放全體會議資訊、編製年度預算、接收及整理公眾意見等職權,並非單純「斟茶遞信」,當中更涉及公眾能否有效監管城規會。而城規會最初設立目的是為了制衡工務局,為城市規劃做好把關角色,若由工務局輔助城規會,會大大影響城規會的自主性,削弱城規會的把關功能。他期望廉署能公正調查政府今次決定是否涉及行政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