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博彩業「過來人」的自我剖白(上)

2011-03-11 博彩業新生代 專題報道

文:逸安病態賭徒輔導中心  青年活動助理梁嘉儀 (修訂:海)

網址:https://aamacau.com/?p=1508

時間:2011年03月11日 18:18

十八歲,許多人都應該還在抉擇該進那一家大學,報考那一個科系。而我,本來也應該像他們一樣,繼續我的學業。但我卻沒有選擇的權利,因為我的父母已經安排好我的人生。那時正值澳門賭權開放,博彩業正在招兵買馬之中,而我的父母就在忙著幫我填表格、看放榜,整個過程我只是負責參與面試。那時的我就在想,不是每一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兒女考大學,將來找份好工作的嗎?難道我父母覺得從事博彩業就是一份好工作嗎?即使我心中充滿多少疑問與不願意也好,也不敢違抗父母的安排。

如是者,我就糊塗地進入博彩業。記得當時與我同期的博彩從業員,有一半以上都只是剛滿十八而已。她們都為可以成為一名莊荷而高興萬分,而我卻沒有太大的感覺,反而有點不安。三個月的培訓後,我穿上了制服,開始每天在充滿紙醉金迷的賭場內上班,每天重複著同樣的工作。三班倒的生活模式令我開始與世界脫節。剛開始的時候,我也會和以前的同學出去聚會。但我卻發現我與她們變成了兩個世界的人,她們說的我不明白,我說的她們又不知道。慢慢的,我開始逃避這樣的聚會,開始遠離我的好朋友,並開始融入那些與我「同類」的伙伴。

可能是工作上的苦悶、人際圈子漸漸狹窄的關係,莊荷的生活過得十分沒趣。但我們有着另一種的樂趣,它是用金錢堆砌而成,我們會用金錢去博取尊重,我們會用金錢去展示自己的自由和存在。我承認不一定所有的博彩從業員都選擇這種方式過活,但是在我身邊的「同類」伙伴都是選擇了這種方式。可能對於我們來說,金錢是很容易得到的,擁有大量的金錢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才能與別人不一樣。我們會用大量的金錢去吃好的,我們會用大量的金錢去買名牌,我們用大量的金錢去酗酒。當然,我們也會追求不一樣的刺激,有的人會選擇吸毒,有的人會選擇縱欲,但更多的是選擇賭博。

而我,則是選擇了後者。在我選擇開始融入那些與我是「同類」的伙伴時,也代表我的金錢價值觀也開始扭曲。我變得目空一切,以為任何事情都可以用金錢去解決。我開始以為家人對我的好,是因為我每個月交給她們一張張鈔票。後來,我與家人的關係變差了,我討厭這種感覺。漸漸開始,下班後不想回家,不想待在家裡面對我的家人。在同事的引誘下,我開始加入賭徒的大軍。我們相信我們有別一般的賭徒,我們是尊業人士,我們每天都是生活在賭場,面對林林總總的賭局。剛開始的時候,真的如我所想,我總時會贏。並在賭場得到我想要一切,得到我想要的金錢、得到我想要的尊重、得到我想要的吹捧!我還記得我曾經一夜之間用五百元贏到了十萬,那個晚上我身邊都圍滿了人,每一個人的目光都注視著我,我成為了全場的焦點,每個人都在稱讚我。那一晚的感覺,是我從來都沒有試過,甚至至今我也忘不了。

但是好景不常,我開始沉溺在賭博的世界。投注的籌碼越來越多,我由最初的消遣變成賺錢的方法,也由最初的長勝將軍變成了輸家。我也慢慢從沒有家用交回家,變到要向同事借錢,再變到向高利貸借錢(只要你有一張賭場的員工証,你很容易便借到錢)。我也開始只顧著賭錢而不去上班了。因為我不甘心,我不相信我會失去這一切!後來,家人知道我染上了賭癮,就把我趕出了家門,我還是不知悔改,依然沉溺在賭博的世界裡。後來,我欠下的債越來越多,我也被公司開除了,我變得一無所有了,而那些曾經跟我說我們是好朋友的「同伴」,也離我而去了,一無所有的我試過好幾次自殺。最後,自殺未遂的我尋求了專業的輔導,才能勇敢面對自己的問題,才得以重新步入正軌,開始我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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