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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遭投訴八號風球拒退租場費 廉署促「善意、非官僚化及效率」回應

市民投訴體育局去年(2024)在8號風球期間,拒絕退回氹仔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戶外足球場租金。廉政公署則促局方以「善意、非官僚化及效率等原則」,更妥善地回應市民的合理訴求。

廉署網站今(22)日公佈有關個案。據廉署,投訴人去年反映其向體育局預約租用某天晚上8時的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戶外足球場,惟當天下午氣象局宣佈,將於晚上10時改掛8號風球。投訴人考慮到返回途中有安全問題,故取消是次預約並向局方申請退款,但卻遭拒絕。經廉署人員調查,當天本澳於凌晨5時已掛3號風球,同日下午5時氣象局則公佈將在晚上10時改掛8號風球,及後亦按時正式發出有關訊號。

體育局回應指,認同廉署建議,會重新審視有關個案及當天同類型退款申請,並作出退款,同時會檢討和改善相關體育設施的購票守則規定。

體育局指,購票守則規定,若懸掛3號風球導致露天體育設施地面濕滑,而且使用者未有使用設施,使用者可在限期內向體育局申請退款。但當天同時段同類型露天設施因地面材質特殊未有造成濕滑,且屬正常開放狀態,局方才基於不符合上述規定而拒絕投訴人的退款申請。

廉署則認為,考慮到氣象局已明確預告將會在稍後時間改掛8號風球,往返途中確實存在安全風險,體育局宜在查明相關事實資訊後,「根據善意、非官僚化及效率等原則,更為妥善地回應市民的合理訴求,確保公共行政工作的質量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