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全體大會(資料相)
對立法會妨礙新聞自由,隨意限制記者進場,甚至最終出動警方捉拿記者。這一系列動作若在過去發生,肯定教人匪疑所思。但在新特首岑浩輝「五個大膽」(大膽試、大膽闖、大膽改、大膽破、大膽立)的呼籲下,則公眾可能有不同想法。
不過,我們仍然不應以陰謀論,將刻意限制記者採訪、妨礙新聞自由的行為推到特區政府,包括岑特首的身上。畢竟岑的「五個大膽」並沒有包括大膽拉人或大膽妨礙新聞自由。而在缺乏證據下作出某些推論確實有點武斷。而筆者只能務實點,將之僅放在立法會這個層面來看。
事件是發生在立法會裡,其導火線是部份記者被指為「不合作」。所謂「不合作」,是如立法會公關告訴記者所說的:「因昨日喺大會議室內叫你哋媒體嘅人離開,你哋冇離開,所以今日全程唔畀入。」只是,記者沒離開大會議廳做了甚麼?是在場內搗亂嗎?是妨礙了會議進行嗎?都不是,他們只是堅持留在會議廳內拍照,並未妨礙會議進行。而因為他們堅持留下拍照,履行記者的正常職責,翌日就被禁足進會議廳,以此懲罰「不聽話」。作出這個荒謬的懲罰決定是誰?這當然不會是立法會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而是立法會的決定。


能夠作出這個決定的,必然是立法會的執行委員會。這個執委會的第一項權限就是「訂定行政管理的一般政策及其執行措施」,而訂定妨礙新聞自由和媒體採訪的措施,肯定是由執委會來決定的。
這個執委會是怎樣組成的呢?就是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副主席(崔世昌)、第一秘書(何潤生)和第二秘書(施家倫)。這幾位都是同事多年,不太好評論。但我只是想藉此荒謬決定說點個人的感想。這個執委會算是立法會的領導機構,這四人裡面,前面三位都是來自間選,只有施家倫是來自直選。通常能夠敢於作出與公眾有關的荒謬決定,多數不會是直選議員。因為作為直選議員,不管是否有金權加持,始終都要面對選民,選民覺得你太離譜,則在下次選舉中無論如何都是有影響的。這裡我不是要為某人加持,認為他作為直選選議員就一定會維護公眾利益。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因為即使是直選議員,其背後都有其團體,若屬管治聯盟的團體,則在公眾利益上就可能有不同的考量。
正如筆者一直頗為敬重的關姐,她當議員時也同屬大膽敢言的人物。但因為她來自鐵竿管治聯盟的工聯會,她的大膽發言也不能不受背後團體所制約。筆者也曾不止一次聽過一些商界議員在私下月旦她,說「佢當自己係吳國昌?」意味着有些話吳國昌可以講,因為無利益關係。但對背後團體牽涉着盤根錯節利益關係的人來說,有些話就不一定能講。所以,若執委會內就上述的決定需要投票的話,是三比一,抑或是四比零,就不大好說。
在澳門立法會的三十三個議席中,只有十四個是市民投票直選出來,其他十二個是間選、七個是政府委任。按理,直選議員有民意認受性,而且在三個來源中還算是佔大份,應在立法會佔主要角色才是正道。但在澳門的立法會中,直選議員卻是被壓低一頭的。在整個議會中,非直選議員反而是主導了議會。如上述的執行委員會中,間選佔四分三,而直選僅佔四分之一。而這不單是這個委員會的特殊現象。看看其他八個常設的委員會的主席和秘書由誰擔任,便可見一斑: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何潤生,秘書黃顯輝,兩位都是間選;
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和秘書宋碧琪,都是直選,算是特殊;
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和秘書林倫偉都是間選;
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和秘書梁孫旭,一間一直;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崔世平、秘書馬志成,是一間選一官委;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黃潔貞、秘書葉兆佳,是一直一間;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鄭安庭、秘書李振宇,是一直一間;
行政委員會主席梁安琪,間選。

在包括執行委員會的這九個常設委員會裡,十二個間選議員中,除了陳亦立和王世民之外,其他十位都擔負領導之職。而十四個直選議員中卻僅有七人擔任委員會主席或秘書。這種「民意倒掛」的議會結構,正是澳門立法會一直無法真正體現民意的原因之一。
而且,直選十四席遠未到半數。而十四個直選議席中,來自商界及管治聯盟的各大社團憑着豐富的資源在選舉中亦盡享優勢,所得的往往超過十席。2021年以前就只能剩下最多三至四席是沒有包袱,有條件為民請命的議員(但有條件也不一定會落足心機為民請命哇)。而2021年「一國兩制」重新演繹之後,自由開放陣營幾乎團滅,立法會從此更是回天乏術。
今年九月,立法會又選舉了,各位市民屆時冒着酷暑,身水身汗去排隊投票,原來投的僅是33份之14,而其他19席早就被人「運籌帷幄」決勝數里之外。思之,能不戚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