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媒兩名記者今(17)早原就施政報告內容到立法會採訪,被拒絕進入大會議室,並要求到會議室隔離的公眾室,而該室只能看到會議直播。記者與立法會職員理論不果,後被現場戒備的警方人員以「協助調查」為由帶離現場。治安警察局今晚發出訊息指,兩名記者「嚴重擾亂現場秩序」,有「強烈跡象」涉嫌觸犯「擾亂澳門特別行政區機關之運作」罪,案件將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媒兩名記者在上午約10時被帶到北安警察局總部大樓,以嫌犯身份錄完口供,大約晚上9時離開警局,全程共約11小時。
多間傳媒機構在今日下午警方例會問及有關案件調查情況、兩記者狀況等,均未有回覆。在今晚9時許,治安警察局發放短訊簡述案情。
治安警在訊息中表示,在今日上午約9時23分,「有兩名網媒記者因不滿立法會的相關安排,拒絕進入立法會演講廳,繼而在現場擾攘並多次嘗試進入議事大廳不果,其後在現場大聲叫囂,經立法會工作人員多次作出勸喻無效,由於上述人士的行為嚴重擾亂現場秩序,故立法會人員要求警方協助。由於兩人涉嫌影響立法會運作,本局人員遂將兩人帶返本局協助調查。 」
治安警續提到,「經調查,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兩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304條『擾亂澳門特別行政區機關之運作』罪,案件將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