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她被炒的消息,已是大半年後。我難以置信,一個充滿熱誠的社工就這樣被辭退。
去年十一月,一個社工同學會舉辦的論壇上,幾個出席的「家暴法關注組」成員突然被記者問到立法會否決有議員提出家暴法公罪化的提案。 其中一名受訪社工被任職的國際扶貧組織指在「上班時間」接受訪問,即使是以「關注組」代表名義,即使當事人已致歉,也願意受罰,新入職的試用期從三個月延長至半年,以後每天的日常工作都要向同級的同事匯報。即使這樣,半個月後這名資深社工仍被要求自動請辭,理由是「不符合機構要求」。
離開這個坐了四十九天的辦公室,Mee坦言當時有一刻曾經懷疑自己,並不是因為覺得自己做錯了,而是上司之後的故意針對,令她不解,亦令她感到很挫敗。接受訪問、為爭取家暴受害人發聲,Mee說從來沒後悔,只是萬萬沒想到一個以救助弱勢為己任的國際組織,不但沒有在本土政策站出來,甚至連員工個人的發聲權利都要剝奪,「這完全是違反了社工的專業價值,社福機構的存在就是要為捍衛弱勢社群的權益,只有消除一些不公平的制度,不公義的政策,才能推動社會進步,這也是社區倡導強調的精神。做輔導,很多時問題並不是來自這個『人』本身,而是源於社會制度不公。即使社工這一刻幫到這個人,但如果要他重回一個有問題的大環境,可能只會是另一個循環。」
自身難保,但她還為其他同事擔心,「香港有很多社工都是支持民主的,他們會被派到學校做通識教育。諷刺的是,機構本身並不表態,也不准員工表態。當學生問到是否支持佔中時,前線員工要如何回應呢?這一點機構也沒有與員工溝通。倘若員工向學生說支持,會否也會有後果?這樣做不但不公義,也令夾在中間的員工變得好脆弱,承受不必要的壓力。」
除了以僱主身份買起一個公民話語權,國際扶貧組織的「冷漠」亦令Mee徹底失望,「就好像明明澳門有窮人站在你門前,你卻看不到窮人存在。」相信濫藥、家暴、離家出走等家庭問題,往往與跨代貧窮互為因果,當她與中層主管討論這些本地問題時,對方卻告訴她,「澳門的扶貧工作會集中舉辦慈善活動,但你就只去關注家暴受害人,這不是我們關注的事」、「最低工資立法,澳門有其他團體做了,我們不會參加」。Mee坦言,深刻體會到,貧窮的根源不單是資源或金錢缺乏,「冷漠」、「嫌棄」、「不被接納」和「視而不見」也是隱藏在背後的一種元兇,這元兇就叫「歧視」。
在她眼中,社工不應是只待在辦公室寫企劃、辦活動、玩遊戲,更應該走進社區,與弱者同行。近年一些慈善活動只是流於形式,例如:扶貧藝術展變成一場熱鬧的社交商業活動,沒有看到受助人的身影,也沒有讓他們分享貧而不窮的經驗。在爭取最低工資、家暴法立法過程中,政府也少有傾聽在職貧窮人士、家暴受害人的心聲。這種普遍的歧視和冷漠,不但在政府、在社福機構、也在部分社會工作者身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