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資料相片)
廉政公署上(2)月表示,消防局某行動站一名消防區長涉嫌在工作期間擅離職守並隱瞞實情,包括在上班或「抽水更」期間離境、離站逾1小時後再回站拍卡下班等,有關案件已移送檢察院。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頁「警鐘長鳴」欄目公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已批示,對該名區長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頁「警鐘長鳴」欄目更新該案件的資料,並指出消防局已對涉案區長開立紀律程序調查,倘查明有關的違紀行為屬實,定必依法追究紀律責任。
根據廉署調查,涉案消防區長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兩次在上班或提供額外工作時段,即在俗稱「抽水更」期間離境。
該名區長亦被揭發有三次在其離開行動站逾1小時後,再返回站內拍卡下班,並訛稱上述時間是提供額外工作,以掩飾不實的出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