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松山塌樹擊中途人  市政署:8月檢查未發現褐根病徵  事主已轉介保險跟進

松山塌樹經檢查判斷由褐根病引起(來源:市政署)

早前松山跑步徑有樹木倒塌擊中途人,市政署檢查指該樹受褐根病侵蝕導致塌下,而上一次在區內樹木檢查為3個月前。直選議員林宇滔促當局交代對樹木巡查機制,為何未及時發現該樹染病、有否加強對路旁樹木的記錄機制?若公共設施處有意外發生,當局購買的第三者責任保險是否可順利賠償?市政署回覆指,當時檢查該樹未發現褐根病徵狀,而受害人賠償個案已轉介有關保險公司。另表示,在市政署轄下公共設施發生意外的大部分個案都獲得保險賠償。

事發於去年(2024)11月11 日。市政署在事件後稱,該區最近一次樹木巡查是8月中旬,將跟進事件並加強有安全風險的樹木巡查。

林宇滔在其書面質詢指出,事件令人擔心市政署巡查機制未完善,未及時發現病樹。樹木的褐根病不能根治且傳染性高,一經發現須儘快移除受感染的物質。

市政署:松山公園樹木每年檢查不少於2次

林宇滔指出,據審計署2020年公佈《跟進歷年審計報告—民政總署的綠化工作》指出,2019年粗略估算全澳約647,319株樹木當中,只有24,098株透過樹木管理系統記錄每株樹木資料。沒有記錄的樹木資料中,包括約79,451株與人密切相關的路旁斜坡樹木。市政署當時回應則指會參考審計報告的建議,並就部分須關注的路旁的樹木記錄資料,亦加強巡查。

他問到,現時對該類路旁斜坡樹木的記錄工作進度如何?是否均按審計署建議單獨記錄每株樹木資料?

當局按什麼標準對路旁斜坡樹木對公眾風險進行高、低之分?是次塌樹事件中的樹木是否屬「對公眾安全構成高風險的路旁斜坡樹木」?近兩年是否已按計劃巡查?

直選議員林宇滔(資料相片)

市政署回覆書面質詢指,已參考審計報告的建議,「將路旁斜坡 5 米範圍內胸徑大於及等於 10 厘米的樹木或具潛在風險的樹木,以單株的形式錄入樹木管理系統。而路旁斜坡 5 米範圍內胸徑不足 10 厘米的樹木,則以樹群的形式錄入樹木管理系統,並持續因應各山坡樹木的生長情況進行更新。」

市政署又指,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已登錄於市政署樹木管理系統的路旁斜坡單株樹木共約 35,730 株,樹群共約 2,000 個。

市政署參照國際方慣用方式,對於「與人密切相關的路旁斜坡樹木」加強巡查,「對公眾安全構成低風險的路旁斜坡樹木,每年進行不少於 1 次巡查;對公眾安全構成高風險的路旁斜坡樹木,每年進行不少於 2 次巡查。松山市政公園及望廈山市政公園為高風險位置,故以單株形式進行每年不少於 2 次的檢查與記錄。」

未及時發現褐根病?
市政署:有持續關注該樹狀況 病徴不易分辨

林宇滔問到,去年 8月為何未發現樹木受褐根病侵蝕並及時作出處理?有何方法改善對路旁樹木記錄及巡查?「若塌樹如市署初步調查所指與褐根病有關,為何事發後未見市署清除樹根及對疑似病的泥土進行隔離或消毒,當局到底有否全面的褐根病管理程序及得到有效執行?」

針對塌樹事件,市政署則回覆指,八月中旬檢查該樹,「當時該樹木基部未發現褐根病菌絲或子實體等褐根病的表徵」,僅目測檢查該樹葉量較少,故市政署持續關注其生長情況,直至倒塌前該樹的健康狀況「並沒有明顯惡化,葉量亦沒有顯著減少」。亦因該樹落葉期在冬季,「故不易分辨是落葉期的葉量稀疏還是被褐根病感染。」

市政署續指,塌樹後經檢查,在斷裂位置的內部發現褐根病菌和腐朽,評估其為受褐根病感染。已即時聯繫外判公司進行移除工作,包括清理樹樁及清毒等,相關工序需時而未能於當日即時完成處理。「現時所有清理工作已經完成。」

當局置第三者責任保險 出意外賠或不賠?
市政署:大部分獲賠償

有關塌樹意外涉及的保險問題,林宇滔指出,2005年本澳發生塌樹死亡意外,當時民署表示為管理的各類型公共設施,包括公園、花園和休憩區、綠化工作及樹木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交由保險公司調查及處理,但最後未有對外公佈家屬是否獲得保險賠償。「事實上,近年保險公司經常以委託第三方公證公司調查後,以場地負責人沒有過失或過錯為由而不作任何賠償!絕非公眾一般認為場地已購買意外保險,意外受傷人士必得到保障的做法。」

他問到,當局購買的保險是場地出現意外就會賠償的保險,還是場地被證明有過失或過錯才會賠償的負責保險?如屬於後者,保險公司為不賠償作不合理回覆,當局會如何跟進?

當局會否主動明確及統一場地公眾責任保險的條款,確保如今次塌樹意外,或其他因場地問題而意外受傷的情況,均可得到保險保障?

市政署回覆指,是次塌樹意外已按機制轉介保險公司跟進。對於受保的市政署設施出現事故的索償個案中,「大部分均有按責任的程度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甚至獲全額賠償。」

市政署又稱,已為轄下管理的各類公共設施包括公園、休憩區、公共街市、公廁及垃圾站等購買公眾責任相關的保險,而為市政署舉辦的活動則購買意外相關的險種。若在受保範圍內出現意外,市政署均會即時報備或轉介保險公司跟進與理賠工作。

在公眾責任險的理賠上,保險公司需要釐清引致意外的原因,並因應每一類保險所保障範圍梳理利害關係和責任。考慮到市政署管理設施遍佈全澳且使用對象眾多,就擴大保障範圍方面須與保險公司作進一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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