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屆遭DQ候選人明年可參選? 選管會:修改後的選舉法有明確規定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首次見傳媒,但以場地為由僅邀部分媒體出席,本媒被列為不受邀媒體之一。(來源:澳廣視截圖)

明年為立法會選舉年,在2021年直選選舉遭取消資格的參選人可否參選再成為關注。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盛銳敏今日受訪時稱,修改後的立法會選舉法有「明確」的規定去處理有關問題,「規定了如果某一個候選人曾經被認定為不擁護不效忠嘅話,咁佢喺5年之內唔能夠再參選。」。

根據立法會選舉法,候選人在被提名當年或之前的5個曆年內,曾依法被判斷為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其提名將不被接納。

第 8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下稱選管會)主席及委員今(30)日在政府總部宣誓就職,由特首岑浩輝監誓。選管會主席由剛升至中級法院法官的盛銳敏擔任,而4位委員分別為檢察院主任檢察官黎裕豪、行政公職局局長吳惠嫻、市政署管理委員會委員麥儉明、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新聞局副局長黃樂宜。麥儉明在明年一月一日起會擔任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就職儀式後,5位委員接受傳媒訪問。根據澳廣視直播,整個訪問約9分鐘,其中近5分鐘為盛銳敏發言,餘下時間為答問時間,共有4間媒體發問,主要關於是否增設投票站以及曾遭DQ的參選人可否再選。

盛銳敏在發言時指出,感謝岑浩輝對自己及各成員的信任,稍後會舉行第一次會議以及成立秘書處。選管會即將進行一系列前期工作,包括檢視上屆選舉的情況,是否有需要關注及優化之處。

他又指出,至今已登記選民人數為33 萬多,較上屆多,而上屆選民為325,180,選管會亦會適時研究投票站點的數目,以及相應的地點有否調整的需要。

二〇二一年,立法會選舉中有選民以「DQ」選票抗議民主派參選人遭DQ。資料相片

二〇二一年,立法會選舉中有選民以「DQ」選票抗議民主派參選人遭DQ。(資料相片)

他又稱,《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下稱立法會選舉法)於今年四月完成修訂,修法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會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將不擁護澳門特區《基本法》、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區的標準法定化,並交由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判斷,而對於選管會依有關判斷作出的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有關規定旨在進一步落實 『愛國者治澳』的原則,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

盛銳敏續稱,立法會選舉法同時亦增加包括刑事處罰公然煽動不投票及投白票、廢票的行為等,「強化維護選舉公平公正性的機制」。選管會將確保明年的選舉「在依法、公平、公正、廉潔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他又呼籲仍未登記做選民的居民好好把握機會,盡公民責任,儘快辦理登記,以便能夠在將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投票。

問及會否增加投票站,包括會否在橫琴深合區設投票站,盛銳敏回應稱,選管會先做前期調查工作,包括檢視上一屆每一個票站投票情況、選民住址有否變動等。

至於深合區會否設票站,新聞局補充指,根據現時規定,票站要設在澳門境內。

2021年第七屆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澳門回歸以來直接選舉的投票率最低、白票量最多,而反對聲浪亦是最大的一次選舉。

上屆直選首次DQ 遭DQ者可再選? 盛銳敏:法律已有規定 

至於在上一屆被DQ的候選人可否參加明年的選舉,盛銳敏簡單回應指,法律已有規定,「在四月份的修法過程當中 ,或者講嗰個修法是有明確嘅規定去處理,點樣處理嘅啦」。修訂後的立法會選舉法引入一些規定,完善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當中除了有具體規定判斷「不擁護、不效忠」的標準外,「亦都規定了如果某一個候選人曾經被認定為不擁護不效忠嘅話,咁佢喺5年之內唔能夠再參選。」

在上屆立法會直選舉中,來自5個非建制參選組別共20名候選人遭DQ。當中澳門民主派3組、共15名參選人全軍覆沒,包括時任直選議員吳國昌及蘇嘉豪。吳及蘇在2017年的直選得票分別10,080及9,213。

該屆的直選投票率成為回歸以來最低,共有137,279名選民參與投票,其中有效票數為132,071,投票率僅42.38%,未過半數。直選方面亦錄得逾3千張白票(3,141)及逾2千張廢票(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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