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ll we talk?在城市規劃的資訊縫隙下

城市規劃,在澳門回歸二十五年來一直都受到社會關注。其中原因不難理解。首先是回歸後,基於《基本法》「澳人治澳」的原則,本地人成為治澳的主要力量;第二,澳門在回歸初期得益於賭權開放和國內經濟發展,憑藉賭稅收入,讓城市建設得以迅速開展;第三,隨著上述兩項因素發展,政府面對內外壓力,必須將城市規劃制度化、公開化。

然而,在資訊縫隙下,城市如何走?可否打開天窗說亮話?

二〇〇八年,澳門政府第一次正式提出要將城市規劃制度化,到立法會正式通過《城市規劃法》已經是二〇一三年,二〇一四年正式生效。值得指出的是,並不是自《城規法》生效日起,澳門就開始使用《城規法》所規定的一套規劃制度──即法定規劃。

城規與民相關 僅少量資訊受關注
市民意見常被忽略

過去十年,澳門絕大部分的建設,依然採用《城規法》中所載的「過渡規定」,即由回歸前沿用的街道準線圖制度演變而來的規劃條件圖制度。由土地工務局按每個地塊去擬定規劃條件圖草案,再交由城規會一一討論。在這種制度之下,某些特別的個案看似是受到社會的關注,但實際上只是一年之中數以百計經由城規會討論的規劃條件圖中的少數。換言之,受關注的個案其實是特例,例如涉及建築外貌或城市景觀等。相反,房屋供應、產業用地、大型基建、交通規劃等等與城市規劃關係緊密的、影響最廣泛的議題,根本不可能透過討論規劃條件圖而在城規會有效討論。

反反覆覆,新城D區填海計劃終將於近期啟動。
圖片來源:公建局

反反覆覆,新城D區填海計劃終將於近期啟動。
圖片來源:公建局

因此,城規會會議即使以相對透明的形式進行,使媒體和市民可以通過旁聽或實時直播看到會場情況,但本地城市規劃的相關資訊,依然很容易掉入資訊橫流的縫隙當中,市民根本找不到他們想要的資訊。

過去十年,除非有法定的公開諮詢要求,否則在城市規劃的決策當中,市民的意見經常被放置在差不多最末端。市民會被事先知會,但所知道的只是政府的決定。

例如,前特首崔世安執政時期,將新城A區的規劃人口由六萬加到九萬六;將第四通道由海底隧道改為橋樑;在第四通道尚未動工之際,開始設計第五通道⋯⋯到了現任特首賀一誠執政時期,在總體規劃諮詢期間,突然宣佈不進行新城D區填海計劃(任期結束又宣佈繼續填);新城C區填海完成,但不提出任何使用計劃;內港擋潮閘計劃既不推進,又不取消;路氹城又在一年內生出一個大型表演場地項目⋯⋯

房屋供應、產業用地、大型基建、交通規劃等與城市規劃關係緊密的、影響最廣泛的議題,難透過討論規劃條件圖而在城規會有效討論。資料相片

房屋供應、產業用地、大型基建、交通規劃等與城市規劃關係緊密的、影響最廣泛的議題,難透過討論規劃條件圖而在城規會有效討論。資料相片

這種突然轉向或不知方向的施政方式,容易令整個社會失去方向感,公眾不能透過既有的政策、公開文件去預期政府的作為,跳過政策擬定、城市規劃、公眾諮詢⋯⋯甚至跳過某些既定程序,而直接落到具體執行的工程項目上面。

現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經常提到,預算超過一億的大型公共工程項目,資料都在網上公佈了。確實,市民知道項目在哪裡、花多少錢、工期等等資訊,但說到底,這是一種知會,一系列的公共工程,有沒有足夠的政策去支撐?有沒有公眾參與?基本上是沒有。除非工程受到極大的社會非議,例如黑沙水庫的觀音像事件,不然的話,過去十年,各種規劃和大型公共工程仍然未受到民意的監管和制約。即使是由《城規法》規定,必須進行公眾諮詢的法定規劃,也是同樣結果。

最近一次城規會開會,討論到鄰近七潭公路的地塊,即葡京花園。圖片來源:城規會網頁

最近一次城規會開會,討論到鄰近七潭公路的地塊,即葡京花園。圖片來源:城規會網頁

公眾諮詢只為「交功課」
當局思維與民意有落差

到現時為止,澳門有一個總體規劃及一個詳細規劃的完成法定程序。這兩個法定規劃在公眾諮詢工作方面的特色就是:基本上完全按法律所規定的程序走完。換句話說,政府比較著眼於法律對程序的要求,而不是公眾參與的實質意義。因此,這些所謂的公眾諮詢是否有效令市民知悉、理解規劃內容,進而在官民之間可以進行有效的溝通交流,最後使市民的意見對規劃發生正面作用?相信無人有答案。

從諮詢期間舉辦的活動場次和形式之少,以至諮詢方案到法定規劃之間的改動之小,就能反映出諮詢工作效用微弱,市民的真正意見沒有被有效吸納,而又跌進了資訊夾縫。

「總體規劃」中以方向及數字命名各規劃分區。

「總體規劃」中以方向及數字命名各規劃分區。

以總體規劃的諮詢為例,不少市民提出,把規劃分區叫北區—1、中區—2、東區—3⋯⋯這個叫法很難聽、沒有文化內涵、不配合在地文化。是的,誰會喜歡自己住的區叫「中2」呢?

事實上,統計暨普查局在劃分統計分區時,也不是用方向與數字的組合,而是採用青洲、黑沙環、新橋等傳統叫法。改用傳統名稱其實並不涉任何技術問題,也是居民比較習慣的做法,一聽就知道大概是指哪裡,但最終政府就是不改。

二〇二〇年,特區政府向城規會介紹總體規劃草案。相片來源:土地工務局

二〇二〇年,特區政府向城規會介紹總體規劃草案。相片來源:土地工務局

從上述例子,不難看出澳門政府在處理城市規劃的思維,與公眾期望有重大的落差。明明可以用大家一聽明白的字眼去表達的事,他們偏偏就是不用,就是要轉彎,硬生生製造出一些資訊縫隙。

現時澳門的詳細規劃只有東區—2(新城A區)在生效當中,由特首核准的詳細規劃與之前公眾諮詢的草案版本,其實存在著重大差異,就是在於「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用地」的比例,由諮詢時佔比40.7%大幅下降至27.1%,減少約三分之一。對此,賀一誠只簡單交代過一句:中央不批准在新城A區和黑沙環中間的水道進行填海。但對整個新城A區的連帶影響,技術部門從來沒有正式向公眾交代過,也就當然沒有依《城規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就詳細規劃的重大修改再度正式諮詢公眾。這些細節並不為公眾所注意,但卻又放在公開的規劃資料當中,這就是羅立文所說的「都有放上網,市民可以自己睇!」政府自身不積極處理,一般市民難以在海量的資料中梳理出問題,民意落入資訊縫隙,但這些問題依然都是客觀存在。

即使城規會採用較透明的形式開會,但市民仍較少關注城規資訊。圖為城市規劃委員會2024年第5次平常全體會議。相片來源:城規會網站

即使城規會採用較透明的形式開會,但市民仍較少關注城規資訊。圖為城市規劃委員會2024年第5次平常全體會議。相片來源:城規會網站

特區政府的資訊縫隙不勝枚舉,其他範疇的例子也不少,但城市規劃是民生議題,影響到每一個市民的生活。在《城規法》生效這十年,兩屆政府不但不積極填補資訊縫隙,反之有時是製造溝通障礙、消極應對市民訴求、對問題不置可否、甚至充耳不聞。

澳門人的訴求相對簡單,能夠處理好民生議題,就出不了大事,新一屆政府能否撥亂反正?市民姑且食下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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