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中旬,網上平台爆出市政署一批劣質街道名牌竟甩出膠紙,其後,市政署報警追究承判商涉嫌欺詐,最後有兩名項目負責人被警方拘捕。市政署後以「包膠」形式臨時處理劣質街道名牌以保留其指示功能。直選議員林宇滔問到,除該批362個劣質街道名牌外,會否仍有其他工程所製的街道名牌有差劣問題?如何改善同類項目的工程監督、巡查及驗收的程序和質量?市政署回覆指,未來將加強巡查、管理及記錄,以掌握街道名牌的狀態。並表示,就事件已作出內部檢討。然而,市政署未有公佈內部檢討細節及追責人員為何。
另外,林宇滔亦提及西灣大橋翻新工程似有掉色及油漆剝落問題。公建局則指,翻新工程分四期進行,一直有留意主塔及橋箱因油漆特色,局部位置出現色差問題,已要求承建商適時修復。
林宇滔:促交代街道名牌工程判給標準
是否其他工程所製作街名牌亦有劣質問題?
林宇滔在其書面質詢指出,市政署在9月12日傍晚發稿表示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即當日話題在網上引起熱議之後才發稿稱,「市政署人員在巡查期間發現一批新更換的街道名牌存在質量問題」,又指對該批更換400個街名牌未驗收,社會普遍質疑市政署後知後覺。若市政署是早已發現問題,為何等事件在網上發酵被網民發現後才公佈及報警?
由於今次工程是以諮詢標形式判給,造價逾110萬元。林宇滔問到,對於涉事工程市政署是按照什麼標準評標及判給,會否向公眾交代諮詢標機制及判給標準?
而根據市政署工程資訊網的資料,一項053/2023/DVPS「製造及安裝澳門特別行政區之街名牌工程」與近日官方公佈的僅有資訊吻合。
他亦指出,該工程為何未有在判給規定日期,即今年7月完工並作臨時驗收,以及未作臨時驗收如何能確保街牌訊息正確無誤可正常使用?除報警追究外,當局會否詳細公佈是次招標標書的內容及處理巡查過程,明確除刑事追責外的行政監察責任?
其後,在9月17日,市政署再發稿稱正跟進有問題的街道名牌,由於重新置換瓷磚街道名牌需時,故現暫以張貼膠片的方式作為臨時措施。部分街道名牌如今被貼上「交叉」貼紙以標示其質量有問題,但仍有居民發現,本澳多區仍有街道名牌明顯目測發黃甩貼紙,卻未有被標示或臨時處理。「質疑除了是次的工程外,會否仍有其他工程存有質量問題而未被發現。」
林宇滔續問到,除有關工程涉及362個街道名牌有質量問題外,市政署有否檢視是否有其他工程所製作的街道名牌,存有質量問題及作跟進?當局有何實質舉措改善同類項目的工程監督、巡查及驗收的程序和質量,以及會否增加必要的檢測儀器,避免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市政署:將加強巡查、管理及維護街道名牌狀態
市政署回覆書面質詢指,對於劣質街道名牌事件,除報警追究外,「已進行內部調查,檢討現有流程及制定改善措施。」
然而,市政署未有公佈內部檢討細節及追責人員為何。
市政署又列出有關工程判給標準,「是次製造及安裝街名牌工程項目的評分標準,包括工程總價 85%、 聘用本地工人之比例 15%。若得分相同,以聘用本地工人之比例較高者優先;若聘用本地工人之比例相同,則以工期較短者優先。」
市政署又承諾,將加強對市政工程的巡查頻次,以監察施工質量和安全措施。「將持續透過巡查記錄及更新相關數據資料,協助未來的管理和維護工作,以確保所有街名牌保持良好狀態。」
西灣大橋翻新現瑕疵
公建局:對工程有嚴格要求 一直留意到主塔有色差
另外,林宇滔亦提及,西灣大橋翻新工程同樣傳出質量問題。有居民發現近日完成翻新工程的西灣大橋,大橋主塔及欄杆位置竟發現掉色及油漆剝落問題。他指出,西灣大橋翻新工程共分四期、歷時逾年、耗資逾億,甫完成工程就出現大橋主塔掉色,絕不正常,更絕非當局解釋的主塔部分位置出現色差問題。
當局亦表示,翻新工程不包括欄杆油漆,會在保固期內適時安排處理工作,林宇滔認為,上述理據並不合理。另外,去年9月西灣大橋外圍翻新工程亦有油漆滴落橋面,波及行駛中車輛。他問到,當局未回應及交待有關工程巡查、監督及驗收的行政責任,到底是標書要求、承建責任、還是當局巡查監工及驗收不力?除承建商外,有否任何其他人員需要問責?
另外,大型長時間全面翻身大橋的工程,竟然不包括欄杆翻新的極不合理現象,誰需要對此問題負責,以及何時才會對欄杆作出全面翻新?
去年9月發生「西灣大橋外圍翻新工程油漆滴落橋面事件」,有誰需要負責,以及跟進的事後處罰是什麼?
公共建設局回覆表示,西灣大橋使用已接近 20 年且日常使用率高。翻新工程分四個階段進行,每一階段的工作內容及資訊均可在該局網頁查閱。而該局在9月15日發稿指出,後續將「適時開展大橋其他位置,包括欄杆的油漆及設施的翻新工作」。
該局又強調,對工程質量方面有嚴格的要求,大橋主塔及橋箱採用修補型油漆進行翻新,監察實體及質量控制單位均按照材料施工要求進行驗收,「一直有留意到局部位置出現色差的問題,並要求承建商、 設計單位及材料供應商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方案,在保固期內適時進行修復工作。」
就「西灣大橋外圍翻新工程油漆滴落事件」,該局指,已協調承建商妥善處理受影響車主的賠償工作,並按合同條款對承建商執行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