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為本澳外籍僱員提供服務的組織迎雁軒,昨(10)日下午舉辦交通安全講座,約40名外僱出席聽治安警察局代表講解本澳道路安全知識。有參與者關注在使用馬斑線過馬路時部分車輛並不停下等行人過路,以及本澳有哪些地方可合法停放單車等。
是次在迎雁軒的交通安全講座約40分鐘,以普通話進行,配以英文翻譯,出席者主要為越南籍家傭,亦有來自印尼及菲律賓家傭。講座甫開始,警方代表便感謝家傭分擔不少本地家庭家務工作 。隨後問及參加者是否知道交通廳地點、平常有否踩單車上班、會否在車輛之間過馬路等。參與者亦熱烈坦白回應指,或者偶爾會違規過馬路,但場面互動融洽,參與者多次報以熱烈的掌聲。
期間警方代表播放多段涉及嚴重交通事故及違反交通規則的情境短片,包括過馬路看電話、未使用斑馬線、衝紅燈以及在斑馬線被撞倒等。同時又講解行人在澳使用行人道、馬路、斑馬線、踩單車等需要注意的情況及安全知識。此外,警方代表亦提醒,一旦外僱有了罪案紀錄便不能申請「藍卡」,而在颱風天應留在安全地方,亦提醒在路上遇救護車要讓路、不能在大型車間過馬路等。
針對參與者的工作性質,警方人員又提醒,在推著輪椅使用人士外出時,輪椅不能停靠馬路邊,嬰兒車亦同樣不能,帶小孩過馬路則要握緊手等。
期間,有參加者表示,自己長期在澳踩單車上下班,曾多次被罰錢,有時罰款為600澳門元,罰款又沒有打折,問及何處可以合法放單車。亦有出席者表示,自己常遇到無法經班馬線過馬路的情況,問及可否以舉手示意車輛讓路。
回應參與者的問題警方人員指出,基本上本澳沒有合法地方擺放單車,只能放家裡或工作的地方。至於在使用斑馬線過馬路時,市民可以舉手示意車輛讓先。
若見駕駛者在班馬線選擇不讓先,警方人員表示可先記錄有關車牌號碼,再向警方投訴;針對罰款問題,若在15天之內交罰款便有折扣,但若被市政署罰款則不能打折;若一直不交罰款,即便離澳一段時間後再來澳,當局會再追討,屆時除了交罰款外,還須繳交逾期利息。
講座期間,警方人員又強調,在澳踩單車須遵守交通規則,有關法規跟駕駛汽車無異,並提醒現時本澳單車騎行環境並不友善,必須依法做好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