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去信國家文物局 促分析新城A、B區行車天橋對燈塔景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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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114662

時間:2024年10月10日 14:14

東望洋燈塔是中國第一個西式燈塔。

東望洋燈塔景觀「澳門歷史城區」其中重要一部分。

新城A、B區行車天橋工程已成定局,將在本(10)月動工,但一直以來有意見批評指該橋最高海拔超出東望洋燈塔周邊地區限高,天橋落成或將影響燈塔往外港景觀。直選議員林宇滔指出,燈塔景觀為重要世遺資產,須得到保護,故此日前已去信國家文物局反映意見,並建議該局詳細了解工程與燈塔景觀關係、「澳門歷史城區」會否受影響。

林宇滔在本月8日以郵寄信函方式寄出題為〈事由:冀分析中國澳門「新城AB區行車天橋」興建對澳門世遺景觀的影響〉的反映意見予國家文物局。

林宇滔:天橋高點或超出限高最多五倍

據該信函指出,東望洋燈塔景觀是申遺成功的「澳門歷史城區」其中重要一部分,應受妥善保護,因此,2008年起,燈塔周邊地區分11限制區域對建築物高度作出限制,當中區域1中分為10級,限高由52.5米逐級下降至5米並延伸到海面。

他續提及,「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初步設計在20237月由公建局提出,涉及上述「區域1」的限高範圍。今年6月,當局公佈主橋的最高海拔為25.8米,而文化局亦承認該橋局部一段處於法定限高範圍內南端一側,涉及面積約佔法定限高範圍總面積的0.34%(重疊區域許可之最大建築物海拔高度為10.3米及5米)。

文化局則堅持該天橋對「澳門歷史城區」及東望洋燈塔向外港方向的主要望海景觀未有產生干擾,由於天橋是「通道」而不是「建築物」,初步判斷覺得天橋的影響不大,故沒有送交澳門文化遺產委員會,亦未見有需要向世界遺產中心提交資料。

直選議員林宇滔(資料相片)

林宇滔強調,經向政府索取資料發現,天橋橋段高度為24.9米至25.78米的部分,位處限高僅為5米及10.3米的「區域1」,意味該橋面高度較法定限高最多超出五倍。而且,「區域1」約超過三分之二的範圍為水體,按文化局說法,單純只考慮「樓宇」限高,根本不需要將限高範圍延伸至海面。

林宇滔:當局有責任徹底徵詢意見再動工
非靠主觀判斷

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明確指出,東望洋周邊限高為保護澳門世遺重要景觀東望洋燈塔的視廊,而且相關限高範圍研究曾徵詢國家文物局及聯合國世遺專家。

另外,林宇滔提及,當局曾在去年公佈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研究,確定7處、2個層級的景觀視廊、視域,當中DW-1視域與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區域1重疊;而且該簡報更在DW-1DW-2向外延伸加上WD視域作為補充,意味著「新城AB區行車天橋」與上述研究的視廊有更多的重疊及限高抵觸。

林宇滔對當局得出天橋興建對「澳門歷史城區」未有產生景觀的結論表示疑惑,且在未諮詢世遺中心的情況下,如何確保「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興建不會危及澳門世界文化遺產?在近年當局向聯合國教科文遞交的報告亦可見,多次提及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以證教科文一直關注澳門新城區的發展對世遺的影響。

他重申,特區政府有法律責任及自身義務,將「新城AB區行車天橋」的興建方案事先向國家文物局、以至聯合國教科文中心主動提交徵詢專業意見,並在沒有獲得不同意見後才可進行,而非靠特區政府自行主觀判斷,如天橋是「通道」而不是「建築物」,以及覺得天橋的影響不大就沒有將項目主動送交澳門文化遺產委員會,更主觀認為無需向世界遺產中心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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