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警員在送院等候治療期間涉嫌性騷擾一名當值女護士,觸犯一項性騷擾罪名成立,判以4個月徒刑、 緩刑2年。在治安警內部調查完成後,保安司司長於今年9月發出批示,對該名一等警員科處停職處分。
據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資訊,該案發生於2022年5月18日凌晨,該名休班一等警員因頭部受傷被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治療,在等候治療期間,涉嫌性騷擾一名當值女護士。該名女護士報警求助並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該名警員的行為涉嫌觸犯性騷擾罪,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治安警察局在同年5月19日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並已完結。今年(2024)9月24日保安司司長發出批示,對該名一等警員科處停職處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2023年6月29日作出判決,裁定上述一等警員觸犯一項性騷擾罪名成立,判處4個月徒刑,暫緩執行2年。其後,該名警員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於2024年5月23日作出裁判,上述一等警員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案件的裁判於2024年6月11日轉為確定。
治安警察局表示,高度關注有關人員涉嫌違反法律,並重申,一直重視警務人員的紀律及操守,必定嚴格依法處理違法人員,追究相關法律及紀律責任。已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並責令須加強轄下人員的品德教育及監督,不論在工作或休班期間,都必須注重個人行為及職業操守,遵守法紀,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