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衛生局的組織法,規定可在橫琴深合區設立衛生站,並負責處理營運、管理及監管等,該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爭取該衛生站於 11月開始運作,有關服務將趨同與本澳衛生中心所提供的,而本澳居民費用全免。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行政法規草案(下稱法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今(12)日行政會新聞發佈會公佈有關法案修改內容,
張永春指出,為便利本澳居民在深度合作區生活,「有需要在深合區設立澳門新街坊衛生站,為澳門居民提供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以及進行預防疾病相關工作」。為此,特區政府制定本法規。
該法規的修改包括,明確衛生局的職責,規定衛生局可在深合區設立衛生站,並負責處理營運、管理及監管等。
羅奕龍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新街坊的衛生站已獲得內地醫療機構牌照,並完成裝修。日後衛生站將有10名人員,現時只欠藥物和跨境轉運審批。
他又表示,新街坊衛生站的醫療服務與本澳衛生中心趨同,將按本地衛心中心的模式為新街坊居民提供服務,首階段將提供成人、婦女及兒童保健和非預約門診服務,而衛生站開放時間會與澳門相同。
至於有關專科服務,羅奕龍則表示,經衛生站轉介的專科服務現階段則維持現有機制,即須前往山頂醫院或澳門協和醫院使用專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