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5)日完成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澳門旅遊大學法律制度》(下稱旅大法案),即由今年四月一日起,旅遊學院升「呢」,晉升大學行列。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旅院在升級大學後其中一個短、中期目標便是於橫琴設分校區。
特區政府早前表示,為配合本澳旅遊未來發展,故制定《澳門旅遊大學法律制度》(下稱旅大法案)。該法案訂定學院人員統一適用私法勞動制度和受新的專有人員通則約束。法案原稱為《澳門旅遊學院法律制度》,後經負責細則性討論法案的委員建議旅遊學院應更名為旅遊大學,當局在接受建議後便將法案名變更為 《澳門旅遊大學法律制度法案》。
在回應議員問及旅大發展時,歐陽瑜又稱,在橫琴設立分校區後,短中期目標為大灣區培養旅遊相關的專業人外,而長遠則希望為國家培養旅遊相關人才。
旅遊學院院長黃竹君稱,在旅院升級大學後,校方將在學科、師資團隊建設方面多下工夫。因應內地的高需求,旅院將持續新增研究生、博士生課程。日後學校亦將致力橫琴和大灣區發展、擴大收生。
另外,昨日立法會亦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法案(下稱理大法案)。早前特區政府表示,為配合本澳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方向,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教育高地建設,提升公立高等院校人事制度和聘用制度的靈活性,提高招聘優秀人員的競爭力,故制定《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法案。當局建議訂明大學人員適用私法勞動制度,受專有人員通則約束,同時參照鄰近地區招聘一流學術人員的人力資源市場標準,聘請國際知名學者來澳教學及研究,促進本地科技創新發展和提升辦學水準。
歐陽瑜:理工大學聘任人員透明、公開
多名議員關注理工大學在採購公共服務、招聘方面如何做到透明化、確保優先聘請本地人;亦有議員指出收到理大教學人員反映,理大薪酬相對其他大學低,問教學人員未來有否更好的晉升台階,或拉近公立大學間薪酬水平差距。
歐陽瑜回應指,理工大學不論教職人員或非教職人員的招聘程序皆公開透明,但在招聘大學教學人員方面與其他公共部門不同,當局從來沒有打算在理工實施現時大部分公共部門的薪酬分級制度,否則將窒礙學校發展。
至於理工大學人員的收入水平,她則稱,亦不會與其它本澳的公立大學一致,不同公立大學定位不同,教師的薪酬水平亦不可能一樣,「全世界都不會」。事實上,競爭力越高的教授,大學要付的薪金則越高。
至於在確保優先本地居民聘用方面,歐陽瑜強調,該大學在招聘本地人員的程序是公開、透明,學校在處理人事問題亦透明、公開。現時,理工有9%外地員工。若本地找不到高技術人士便需要聘請外地人。
她又強調理大法案並不是加薪方案,日後當局亦會不斷來檢討及完善,包括招聘、投訴處理程序等。理工大學校長嚴肇基補充稱,校方在採購及招聘方面均設有投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