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惡小而為之

來論 即時報道

文:Cogito. E. S.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6747

時間:2023年11月27日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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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敍述此事時心境沉重,而且震驚,下文向讀者披露事件有公職人員疑涉收取某公司品牌禮物,有關禮物價值是否造成違反公務員守則,本人不得而知,但應以此事為鑑,不應因工作便利而貪小便宜,「勿以惡小而為之」

事情是這樣的。回想在COVID-19疫情期間,公共衛生範疇的公務員,曾於一次外出執行職務期間,收取本澳門某博企的數十份品牌禮物。

收受禮物事件發生後,據悉,有人於2022年1月向廉政公署舉報。廉署接報後即時作出跟進,並為該公共醫療部門舉辦數場針對性的反貪倡廉講座。

當時由博企轉贈予之禮品是世界知名的愛瑪仕(Hermes)品牌。光該牌子十分高端大氣,是富商名流才會接觸的名牌,普通市民幾乎望塵莫及。

雖說公職人員或因盛情難卻而收受禮品,但根據廉政公署的廉潔操守指引,公務員於接受利益後應即時向上級報告,提交以公職身份收受紀念品/禮物報告書。據聞,惟涉事人員疑未依法申報,其活動負責人更為了分享該禮品便私下把收受之禮品分派給參與活動之公務員。這更不禁令筆者猜測,有關公職人員會否因收受禮品,在執行職務期間作出偏私違法行為?

澳門廉政公署一向非常重視公、私營部門的貪污及廉潔問題,多年來一直致力完善打擊貪污犯罪及宣傳廉潔守則,分別制作《公共部門人員處理節日饋贈事宜指引》、《公務人員廉潔操守指引》、《公共部門及機構廉潔守則製作建議》及「持廉守正 端行亮節」講解會問題彙集。更於廉政公署官方網站的「廉政園地」,持續更新公、私營部門防貪及公務員操守情景事例共184條,其中有39條情景事例是有關公務員收受利益的處理方式。

根據本澳法律法規,公務員應遵循無私之義務服務市民,不得作出公務上之侵占等的行為。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事件由廉政公署調查至今仍未有大進展,而涉事公務員亦未被處罰或提起紀律程序處理,而相關活動負責人早早被提拔為主管級人員,事態實在令人咋舌。

如今,就事件筆者希望司法部門介入調查後能給公眾一個交代,更希望有關部門能依法開展紀律程序,維護澳門在國際上的廉潔聲譽。

其實,相對大部分的其他行業,公務員收入及福利應該上上之選,近來又傳來加薪的消息,即薪俸點金額將從現在的91元澳門元提升至94元,相信即為低層的公務員亦比一般打工仔收入高,若為了小小便宜而失去市民的信任或工作,實非明智之舉。

「勿以惡小而為之」相信每個公務員都應以此為鑑。

(觀點均來自作者,並不代表本媒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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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調查結果未發現違規情況

就市民來論,本媒向衛生局及廉政公署查詢,有關回覆全文如下:

衛生局回覆:「衛生局2022年4月收到廉政公署轉介的投訴個案,已依法對涉事的37名員工展開調查及提起紀律程序,並向廉政公署作了通報;2023年6月已完成紀律調查程序,調查結果未發現違規情況,作歸檔處理,該調查結果已通報廉政公署。衛生局一直重視並透過講座、培訓等持續加強員工的廉潔守法意識,貫徹公共行政的廉潔公正原則。」

廉署回覆:「就閣下查詢之有關個案,本公署無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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