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新社早前報道指,最近葡國人申請澳門居留許可受到限制,即以往可以「來澳從事專業職務」為由提出在澳居留申請,現在只允許「家庭團聚」或「曾與澳門有聯繫」申請居留,而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正與特區政府就此事進行談判。特首賀一誠昨(1)證實當局與葡方就葡國人是否來澳立即有澳門的身份證有不同觀點,就此問題雙方「溝通緊」。
賀一誠又強調葡國人士來澳門的工作簽證或者是逗留是不受影響的。
據葡文傳媒報道,治安警出入境事務部門早前更新葡國人在澳居留申請指引,即自今年8月起,只有「家庭團聚」或「曾與澳門的連繫」可作為申請居留許可的理由,排除以「來澳從事專業職務」為由申請居留。然而,「來澳從事專業職務」為由申請居留在2021年11月15日所發佈的指引中仍被接受。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正式生效。
被問及葡國人士在澳申請居留政策是否有所改變時,賀一誠在出席國慶酒會後受訪時稱,上一屆立法會已經通過修改了有關逗留條例法律,而政府必須是依法施政。但「葡國人士來澳門的工作簽證或者是逗留是不受影響的,現在大家講嘅係:(葡國人士)係唔係嚟到澳門,立即有澳門的身份證,7年之後變成永久居民,呢個係大家唔同嘅觀點⋯⋯呢個我們而家同他們有關的方面大家互相在溝通中緊。」
他又稱,特區政府沒有改變現時的制度,即當局發了澳門居民身份證給申請人,7年後必然須發永久性的身份證給對方,「 我們沒有任何改過這些法律 ,這個是必然的。」
賀一誠又強調,身份證制度在《基本法》已有明確規定,「我是沒有權去改任何基本法的有關的規定。」
賀一誠:不評論助理檢察長江志嫌受賄、瀆職案件
另外,檢察院上月揭發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嫌在多宗刑偵案件中收受賄賂,作出干預司法公正的不法行為,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公務員袒護他人」、「濫用職權」、「違反司法保密」、「瀆職」等犯罪。問及該事件會否影響對司法界的信心以及再檢視該案件,賀一誠回應指,該案件已入司法程序,作為行政長官是不應該作任何的評論, 「但是以大方向來說,我們必須要講司法廉政是必須要的」。
而出席同一活動的檢察長葉迅生在傳媒上前追問該案件時,在人員護送下離開會場。
檢察院早前發稿指,已對涉案的助理檢察院及另外三名涉案嫌犯提起公訴,經法官作出起訴批示後,該案件已移送中級法院排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