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年 受虐婦女遭前夫鐵鎚擊打 施虐者跟進服務成效存疑

125 愛之重鎚 紙本月刊

文:論盡媒體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5053

時間:2023年09月28日 11:11

早前發生震驚社會的嚴重傷人案,一名離婚三年多、曾受虐婦女遭前夫鐵鎚擊打。這宗慘劇亦讓社會反思本澳現時對家暴個案跟進情況,尤其對受虐者及施暴者的援助服務。

六月二十六日晚上,一名男子當街涉嫌企圖使用鐵鎚殺害前妻,並被警員當場查獲。被害人被多次擊打頭部致頭骨碎裂,須在山頂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檢察院六月二十九日發稿,嫌犯涉嫌觸犯「未遂加重殺人罪」、「禁用武器罪」及「恐嚇罪」,現已被羈押,該嫌犯早在二〇一七年被前妻(即被害人)檢舉其家暴、強姦等犯罪行為,而嫌犯還涉嫌觸犯傷人罪及加重侮辱罪而被檢察院立案偵查(但相關家暴案卻因被害人當年在法庭拒絕作證而罪名不成立),嫌犯因而懷恨在心,報復企圖殺害被害人。

男子當街涉嫌企圖使用鐵鎚殺害前妻,並被警員當場查獲。其後,該男子被送檢察院。

男子當街涉嫌企圖使用鐵鎚殺害前妻,並被警員當場查獲。其後,該男子被送檢察院。

本媒早前去信社會工作局查詢該個案的輔導及求助紀錄,獲社工局回覆指,該個案輔導於二〇二一年已結案,「直至二〇二一年結案時夫婦已離異,雙方生活安排已穩定。」

然而,該起嚴重傷人案令社會嘩然,亦令民眾重新關注長久以來的家暴問題,而有關個案獲得的援助又是否足夠?

本媒向社工局的查詢中,包括在二〇一七年前後是否有接獲被害人求助,以及當時有否派出社工及協助人員負責該案件;局方是否全面掌握個案的情況;在鄺姓嫌犯的家暴罪名不成立之後,局方有否繼續主動跟進個案及提供協助。

本媒亦問及被害人在六月被前夫嚴重襲擊,該個案是否就是局方在實施家暴防治時的「漏網之魚」,以及局方將以何策略補救?

一名男子當街涉嫌企圖使用鐵鎚殺害前妻。

一名男子當街涉嫌企圖使用鐵鎚殺害前妻。

社工局:該前夫婦個案輔導在二〇二一年結案 「雙方生活安排已穩定」

社工局回覆本媒指,局方在當晚暴力事件發生後,即時安排社工到醫院了解事主及其家人的情況,提供所需支援及評估後續各項跟進安排。 此外,局方亦主動聯繫受事件影響之在場或知情人士,為其提供心理支援。

社工局指,該局於二〇一六年已開檔跟進是次個案前夫婦,過往曾涉及懷疑丈夫對妻子施行家庭暴力,由專責社工對該個案提供心理輔導及服務協調,直至二〇二一年結案。當時夫婦已離異,判斷雙方生活安排已穩定。

有關個案的其他資訊則考慮到個案涉及私隱和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其跟進內容和細節暫不宜披露。

而本媒其他查詢的問題,包括每年派調社工調停及輔導的數據、未來會設立什麼策略去針對類似案件長期追蹤等,則未有回覆。

未有長期追蹤個案
服務停止後 如何確保受害人及施暴者狀況穩定?

然而,根據局方回覆,該個案二〇二一年結案至今年發生傷人案,期間有兩年該個案的受害人及施暴者沒有接受輔導及援助,亦未見當局如何對類似案件長期追蹤;在輔導服務停止後,當局如何確保受害人及施暴者狀況穩定,這可是大哉問。

社工局在評鑑涉嫌家暴的家庭狀況時,又是以什麼目的為結案目標?如何判斷被害人未來能得到充分的保護?以及是否能充分評估加害者的身心狀況、加強其精神輔導?這些問題則需要局方長久思考與完善家暴防治機制,才有機會防止下一宗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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