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六月初起,台灣爆出一連串#MeToo控訴風潮,從民進黨前成員揭露職場性侵開始,擴散至演藝、教育、媒體、藝文界,不少公眾人物被指利用權勢、利益、曖昧關係,對受害者進行不同程度的性侵犯。
更令人震撼的是,這一波#MeToo運動的受害者不再活在黑暗之中,而是勇敢地具名申訴、揭發不公義的行為,社會輿論也站在弱勢者一方,鮮少出現歐美#MeToo運動經常出現的「指責受害人」(Victim Blaming)現象。縱觀兩岸四地,台灣在性別平等進程可算是走得最前,短短三個月內,運動已促使立法會修正「性平三法」,訂立「權勢性侵」界線、加重刑罰,填補教育和工作場域的性侵法律缺口。
本媒採訪台灣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陳美華,以及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彭渰雯。兩人在台灣婦女運動前線努力不懈多年,見證三十多年間台灣社會由保守變成開明,細說隨著一九八七年解嚴後的轉型正義歷程,公民社會也走過一條長河,路上除了有自揭私密創痛的先行者外,還有賴普遍化的性平教育、婦女運動,甚至文學、電影的次文化影響力,逐步把不見天日的性侵事件,還原在審判的天秤面前。
一九九〇年代初:性侵受害者反被控訴 激起反性騷擾大遊行
「曾幾何時,台灣也曾經出現法律沒站在你那邊,甚至反過來指責、控訴加害者的情況。」社會學系教授陳美華如是說。一九九〇年代初期,性暴力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間,有著一個歪倒而失衡的天秤。
一九九〇年四月,國立清華大學便爆出一名男生,趁著女同學伏在圖書館的桌上休息時,伸手亂摸她的胸部,後來才發現這位男生是慣犯,大批女學生發起「一人一信」運動,並設立「性騷擾海報牆」,寫上各自強烈的控訴。那是台灣社會首次出現用「小紅帽」來借代性侵受害人的稱呼,多間大學設立「女性主義研究社」。
翻查舊日的新聞報道,當時的性騷擾海報牆上也有許多反對、指責受害人的聲音,「性騷擾無罪!」「清華賤女人!」「這些女學生穿這麼少對嗎?」
一九九四年,台灣國立師範大學爆出中國文學系女生被教授強暴的事件,該名女生在校園內大肆噴漆,既勇敢揭露事件,也提醒其他女生要提防該教授。「結果,那個被性侵的女學生,萬般不情願地說出想法,卻被那個男生的太太反告通姦罪。」陳美華分析說,「當時候整個情勢,不全然來自媒體的壓力,而是整個文化、法律、體制,都跟這些女人站在對立面。」
當其時,《中國時報》獨家披露新聞後,學校兩日後批准教授自動辭職,卻沒有發起任何調查行動,不久之後,更以「師生戀」、「精神狀況不佳為由」,強制受害女生離開學校。
一石激起千層浪,多個婦女團體如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女性學學會(女學會)、各大專院校女性主義研究社等,在同年五月二十二日發起「女人連線反性騷擾大遊行」。陳美華指出,那是首次台灣大批女性上街遊行,也為日後《性騷擾防治法》的立法奠定基石。
一九九八年到千禧年代:
隱身蒙面、鄉愿的受害者形象
到了一九九八年,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女生被教授強吻,引起社會熱議。當時作為台灣婦女運動團體成員的彭渰雯和陳美華,協助該名女生開記者招待會,但彭渰雯強調,早期受害者經常陷於「不見光」姿態,「那時性騷擾出來的人都是戴口罩,戴帽子,用代號『A同學』、『B同學』說話。」
整個申訴過程中,她們面對不少阻撓,「學校總會說和解,有那種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想法。當時甚至認為這是『成年人的事情』,不應該由法律來決定。」彭說,「總之就是想反抗聲音消失。」
陳美華教授則指出,台灣的媒體喜歡搶眼球,很樂意報道性侵的案件,既增加不公義事件的曝光率,卻同時有機會帶來加重傷害,讓觀眾的冷言冷語,在受害者傷口上灑鹽。
「日本媒體不太愛談論這件事情。即便他們指控那個人是很有power,他們還是不愛談論。」陳美華分析指,日本社會較為冷漠、父權至上,大批群眾會指責女性受害人「色誘」、「穿得少」,但台灣人比較傾向同情受害者;這些地域性的差異,致使那個年代的受害人在權衡是否站出來時,承受很大的心理矛盾。
林奕含、林于仙事件:
被性侵後自殺的悲劇結果
直至近年,台灣社會開始響應西方的#MeToo運動,受害者開始具名申訴,在社會投下震撼彈。首先是二〇一七年,林奕含疑因遭受老師性侵而患有抑鬱症多年,出版影射事件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後,再懷抱多年的創傷自殺;其後是二〇二〇年,台灣社工林于仙被性侵,卻與加害者廖姓男子發展成情侶關係,但男子遲遲不肯離婚,最後林于仙跳樓輕生。
「兩宗都是性侵事件後的悲劇。」陳美華分析指,林奕含事件引爆公眾討論,但她的控訴埋藏於《房》的情節和意象當中,以致無法確定虛構和真實。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房》講述國文老師利用權勢去與不同女孩發生關係,也揭開了台灣社會的難言之隱──權力不對等的性關係。
「(《房》)引發起第一波的社會討論,但沒辦法談很深入。大部分都集中在於,為什麼這麼優秀的第一志願高中女生會發生這種事情。如果父母換個管教方式,會不會有不一樣的小孩?」她說,「她對老師仰慕情感,混雜權力、性、控制、愛,這些複雜關係,也很難一概而論。」
《人選之人》熱潮:
控訴力量轉為「光明正大」
直至二〇二三年,台灣連續劇《人選之人》播出,台灣社會迎來一次受害者聲音的集體解放。《人選之人》直面權勢騷擾、私密照外流等話題,觸發前民進黨員工陳汘瑈在 Facebook 發文,指控在職場合作時遭到上級性騷擾;其後,該劇集編劇簡莉穎也自揭劇本取材自身經歷,指控大學時曾遭中國流亡詩人貝嶺性騷擾。
陳美華從影視角度分析指,《人選之人》的劇情照見女性的自主和勇氣,讓一眾受害者有模範可認,受到鼓舞站出來,舉報性侵的不義之行,而這次受害者的形象,更有著光明的面向,「這是文化產業的力量,故事是虛構的,卻影射許多人的真實經驗。」
彭渰雯則分析指,二〇二四年台灣總統大選快要來臨,探討選舉黑幕的《人選之人》受到追捧,同時也掀起所有公共議題的熱度,其中有權勢者的黑幕,無論是性暴力或貪污,自然惹來更廣泛的迴響,引發更強大的 #MeToo 風潮,「縱觀一九九〇年代的性侵案件,到林奕含、林于仙自殺案件,她╱他們的權勢性侵故事都高度雷同,只是社會大眾的反應不同了,變成站在受害者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