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攻讀心理學的April是一位媽媽,孩子正讀初小。最近台灣如火如荼的#MeToo運動讓她想起埋藏心底多年、發生於自己年幼時不舒服的遭遇。
「我都只不過被人用下體、隔著衣服觸碰到,都由六、七歲記到現在三十七、八歲。如果他真的有做到一些更加過火的行為,那傷害是多大呢?」 二〇一八年,April決定報警,指證那個幼時曾侵犯自己的音樂老師。身為一位母親,這身份讓April更堅定其抉擇──不希望再有小朋友遭受自己的經歷。
多年後,傷害April的人已被捕,她亦完成舉報和佐證,這些事情讓April有機會重新面對這段過去。
April接受本媒訪問並講述她的遭遇,希望以自己的故事讓社會關注性侵受害者的權益,發聲助他╱她們討回公道。
三十年前的陰霾
April生於四口之家,當她六、七歲時媽媽問是否想學鋼琴。April指出,媽媽或從朋友打探到同區有一位很出名的導師,於是媽媽找他與自己試堂,上課地點是導師的家。
導師說April的手指偏短,影響彈琴,需要做壓手指的動作,讓手指有機會長長一點。
試堂時媽媽全程陪著April,其後媽媽便決定讓April跟這位導師正式上課。「上課的時候,除了跟琴譜(練習)及教琴譜的東西之外,再來就是壓手指。他(導師)也會教我自己壓的,也真的有這樣做,初初那一部分(教壓手指)也是很正常的。」April如是說。
在某個傍晚,April如常到導師處學鋼琴。其後,導師叫她到一個黑暗的房間壓手指。
April表示,在房間裡導師以身體將自己的身體壓向牆,再開始教自己壓手指。
現時April憶述事件亦感奇怪,因為當時導師家人正在房間外,但沒有理會他們的舉動,或感奇怪為何自己被帶入房間內壓手指。
這次經歷讓April覺得很不舒服,但又說不出甚麼原因。於是,她就跟媽媽說自己不喜歡、不想再去學琴,但遭媽媽強烈反對,認為自己「半途而廢」、「嫌辛苦」。
幸運的是April有一個無條件支持她的爸爸。在爸爸支持下,April不再跟那位導師繼續學琴。
數年後
相似遭遇才意識到小時曾被非禮
April表示,自己在十幾歲時,某日乘搭巴士期間也遇到類似情況,一如導師曾對自己做的事。
當時有一個人在April身後「頂下頂下」,這個猥褻行為勾起她六、七歲時的記憶,才發現原來當時曾被導師非禮。幸運的是,這兩次被非禮經歷對她的傷害不大。
「我的是屬於傷害性比較低的,所以比較容易分享。但是,如果真的有些傷害性比較大,可能要整件事說出來,對他╱她們來說是有困難的。」她說。
當時的April也在想,對這個情況自己能做些甚麼?應該要報警嗎?在詢問警察朋友意見時,認為報警的結果不樂觀,故她便沒有提告。
五年前的一則新聞
以行動支持本澳「#metoo」
二〇一八年十月的一個晚上,April瀏覽社交媒體時發現一則新聞,講述一對小姐妹被性侵案。新聞內文雖只公佈了涉案導師的姓氏,但她幾乎立刻知道那個人就是當年非禮她的導師。
在她繼續搜尋與這單案件相關的新聞時,發現有一篇控訴同一位導師的「#metoo」帖文,她便馬上聯絡發文者,問她有什麼事可以幫忙。
兩小姐妹案及「#metoo」帖文讓April終有勇氣聯絡司警講述案發經過。一想到若自己袖手旁觀的話,可能有更多小朋友受傷,April便覺得自己不能不理。「(即使)大人亦難舉證,作為一個成年女士,我可能在巴士上被人非禮了,都未必能舉證,何況一個小朋友?如果對方沒有留下什麼痕跡,其實是更加難去舉證⋯⋯如果我可以去做什麼,讓受害的小朋友真的討回公道,我覺得這樣就最好。」
自己先做一小步
April決定出庭做佐證,她坦言自己並不是做了甚麼大事,「但係先做一小步。」
在自己當年被非禮到導師被捕,足足過了二十多年,期間有多少小朋友遭傷害,一想到這些,April坦言感難過、恐怖。「一個音樂或者畫畫的導師可以接觸到多少小朋友?可以做了多少次?然後有多少小朋友,好像我當初這樣,不認識或者沒有出聲?想一下都恐怖。」
April又直言,自己很希望那位導師真正受到法律制裁。一旦有了類似的案例,在起訴成功後,市民權益就會受到保障、或有一些法律去填補漏洞。
April表示,司警曾問是否起訴該導師,並指難成功起訴。因自己所遭遇的事己年代久遠,而且也無法拿出對方越軌的證據,便沒有想過要起訴。
除了報案、答應做佐證,April也把導師被捕的消息告知家人及朋友,包括她的媽媽。她表示,其媽媽亦因此感內疚,在兩人傾談後,最後媽媽亦釋懷。
遲來的法庭審訊
再見導師 噁心感湧現
二〇二〇年一月,April上庭做佐證,再次見到當年非禮她的導師。April表示雖然自己已不記得其五官,「但是我看到他整個形態,就知道是他了。」庭上的他,不論是打扮還是容貌,都跟幾十年前一樣。
April憶述,當時覺得噁心,「很想和他保持一個很遠的距離,或他(也)沒有看過來,但是我會很害怕他看過來。」
由於April是做佐證,她稱自己在庭上的時間很短,「去到就是坐下來,他問你,你有什麼經歷,那麼你說完就算了。」
然而,April亦直言,這名導師對自己而言便是一個很恐怖的存在。
被猥褻卻不能主張
April:我覺得做女人好像很慘
回想起二〇一八年的報警過程,April亦難掩觸動之情。「我都只不過被人用下體、隔著衣服觸碰到,都由六、七歲記到現在三十七、八歲。如果他真的有做到一些更加過火的行為,那傷害是多大呢?你會覺得很慘,說出來又要被人質疑。甚至我自己去佐證時,我都有、又不可以說質疑,就是說他(警方)一定會有一個問題,就是:『你那時候多高啊?你說他用下體去、觸碰你,那他就要蹲下?』我說了很多次、就說:『我真的不記得,我沒有畫面。』他是半蹲還是怎樣,但我很肯定他觸碰我。」
憶述當年司警詢問,April表示,當時內心便有「就是自己不被信任」感覺。「你(警方)不相信我、你現在質疑我。」自己明明已經被摸,但還要想辦法去令司警相信「我被人摸」這件事,「真是很不懂得形容(感受)。」
April又稱,自己明白不排除有些人會說假話或只想「嘩眾取寵」,但這樣是對一批受過侵犯又想把遭遇說出來的受害人,再次造成難以想象的難堪及傷害,甚至亦有受害人因沒有證據而被告誹謗。
儘管說性侵遭遇很難、甚至會受傷,April亦撫心自問:「是不是真的不發聲呢?」
不要指責受害者
提及最近台灣#MeToo運動,April表示,近日自己亦忙於向身邊人講述台灣MeToo事件受害人所受的種種困境。當地MeToo事件受害者說出自己經歷後,「我身邊很多人都會說:『是不是炒作?』加上有些是明星,很多人或會說:『這麼多年後說出來有什麼意思?』我真的要逐個向認識的人去解釋。」
April又稱,自己一聽到如「為什麼受害人要這麼多年後才說出來」此類的言論,便覺得身為女人很慘。他╱她們質疑受害人為何當時不報警?為何見多人講自己才又講?「可能好像我這樣,小時候不認識又或者是說了都不相信、不夠膽說;或者在意別人會怎樣看自己;很多這些(若)你沒有經歷過,又或者你是一個男人,其實你真是想不明白。」
April認為,正因為這麼多人說出自己的遭遇後,更多受害者才有勇氣說被性侵的事。
反觀澳門,April認為本澳社會氛圍對受害人來說「係冇咁灰」,社會氛圍或網上輿論大多是會站在受害者的一邊。除非疑犯的社會地位較高,本澳普遍正面的人還是比較多。
作為一個媽媽
望小孩學會保護自己
April有個正讀初小的女兒,跟自己小時候相比,她認為現時學校的性教育比以前進步了不少。由幼稚園開始,教青局就會開講座、派發性教育小冊子給學生。
April又稱,自己亦會順勢教導女兒,買了不少相關的故事書,與女兒講解,教她認知私人部位以及保護自己。
她續稱,性侵加害者不分性別,所以自己教女兒只要遇到不舒服的碰觸包括父母都要出聲;自己亦常會跟女兒說:「就算是媽媽,媽媽幫你洗澡會碰到,但如果碰到令你不舒服的地方,你都要出聲。」
April又表示,並非自己不相信家人,「但意識要有,就是讓她(女兒)知道:就算是父母、爺爺奶奶、公公婆婆,總之所有接觸到的人,如果他╱她(碰觸)會令到你身體不舒服,你都應該要出聲。」
童年的經歷讓April更有意識去保護女兒,不過與其身邊的媽媽比較,April又認為,這些媽媽的意識跟自己沒有太大落差,「現在的父母對這方面的意識高了,都比較願意去說。」
父母之職 終身學習
問及如何向小孩展開性教育,曾為興趣班導師的April認為,教育不只是教導小朋友而已,親子教育對小朋友來說是最好的,性教育亦如是,除了小朋友,家長也要了解「什麼是真正的性教育」。
她又認為,父母能一同陪小孩學習就最好,「不要扔下小朋友,讓他╱她自己學。小孩自己學不到什麼,幼小之前的小朋友,(若)他╱她學東西,其實不是他要學,是他的父母要學。」性教育也是如此,除了小朋友,家長也要了解「什麼是真正的性教育?」
不論是興趣班導師或學校老師,April坦言,這些人都只是旁觀者,只能留意到小朋友的變化、再作提醒,「但整個家庭的氛圍、溝通方式、或者教育,真的要靠父母去努力。」
她亦指出,現在較多小朋友或易有情緒問題,家人須處理。每個家庭都不完美,若父母願意與小朋友互相溝通,這對整個家庭及小孩成長乃是最好的。
April亦希望家長對小朋友心理發展不止只停留在「讀書壓力大」,影響小朋友的心理不止讀書壓力。而作為父母不應再抱著「我們以前的父母也是這樣對我們,為什麼我不可以這樣對他們」這種想法。
如何做父母是終身學習,自己正在學,April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