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議員於昨(6)日的立法會質詢大會中關注職場出現的年齡歧視問題,認為這種歧視形式多變且難界定。工聯副理事長、直選議員李靜儀批當局未能理解現實歧視的複雜情況,「零處罰個案但唔係零歧視」。
工聯副會長、間選議員李振宇在口頭質詢中指出,政府應交代如何改善現社會就業市場中普遍的年齡歧視現象。
他又指出,政府應開展社會調查,掌握現時在工作場所出現的年齡歧視實際情況,亦為將來開展立法禁止年齡歧視作準備;政府也應公開勞工局曾收到的相關投訴資料及數據。
經濟財政司李偉農司長回應李振宇時稱,根據勞工事務局資料,自《勞動關係法》於2009年1月1日生效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本澳並不存在涉及年齡歧視而處罰雇主的個案。他認為,觀察到部分企業有意願聘請中高齡人士工作。
然而,李偉農的回應即遭工聯副理事長、直選議員李靜儀打臉。
李靜儀:年齡歧視難以界定
李靜儀表示,雖然在現行《勞動關係法》實施期間,本澳沒有「成功」處罰的歧視案件,只因年齡歧視難以界定,但是「零處罰個案但唔係零歧視」。
她舉例,一位接近60歲的求職者不被聘用或是被以各種理由解雇,又可能是被分配要年輕力壯才能負擔的工作量,當局應要理解現實歧視的複雜情況。同時,當局應出台中高齡人士適用的就業政策以及支援企業去招聘較年長的勞動力。
多位議員指年齡歧視形式多變 應建立助中高齡就業政策
李振宇指出,社會人口老化加上經濟因疫情受挫,本澳中高齡人士就業較以往困難。除了長者受雇比率較年輕人低,也較難獲得培訓機會,甚或不獲承辦勞動保險。
李振宇又指,社會大眾對年長者的歧視屬制度性問題,當局應有充足準備,推動中高齡人士就業的人力資本,並建構以促進平等為目的之「無年齡歧視社會」。
直選議員高天賜指出,參考香港早在1996年已開設專門處理受歧視個案的「平等機會委員會」。反觀澳門,除了廉政公署與審計署外,沒有類似專門部門受理歧視案件並提供協助。
他又稱,除年齡歧視外,任何因素如性別、語言、國籍等,都可能構成歧視。即使勞工局收到投訴,之後的申訴流程及實際處理方法也應公開,可見本澳處理歧視案件的機制未完善。
另一直選議員林宇滔指出,雖社工局著手推動「銀髮」社企,但實作上如果社企由長者承擔全部勞動力,又是否能正常運作?他續指,現本澳未有明確退休年齡,政府應思考政策,吸引65歲以上人士投入勞動市場。
工聯副理事長、直選議員梁孫旭指出,當局仍有條件在制度內實行「反歧視」措施,例如取消部分大企業所簽雇傭合約中,雇員達指定歲數必須退休的條款。
他又建議,應考慮將勞工局與社工局中提供長者就業服務的部門,結合為一個整合部門,可更流暢處理個案;也建議當局與企業合作推出臨時措施,比照疫時聘用待業人士等做法,去協助中高齡族群就業。
李偉農:長者年齡涉社會認知問題
李偉農回應指,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4月期間,在勞工事務局已登記的求職者中65歲或以上求職者,面試成功率為28.1%,已較高於其他歲組的求職者。「長者的年齡歧視唔只係法律問題,而是社會大家嘅認識問題。」當局除了建設社會上不同年齡層之間的平等關懷外,亦會持續關注年長者職場上的歧視問題。
勞工局代局長陳俊宇補充,在歧視案件中當局會向勞資雙方調查取證,也持續致力於多元的法律宣傳。
至於有關保費差異問題,李偉農則強調,保費差異只因工種而定,而非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