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受壓、遭勸退 區錦新:公民社會正萎縮

121 傷城記:消失的五一遊行 紙本月刊

文:論盡媒體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1918

時間:2023年06月4日 16:16

無論疫情三年或疫後,以遊行表達訴求的方式似無法回到疫前的正常情況,遊行預告難獲得當局「青睞」。前直選議員區錦新認為,自二〇一八年治安警察局取替市政署接受遊行集會書面預告後,市民想組織遊行集會等活動日漸困難,一來是當局會挑剔該等活動的主題,二來是會以「古靈精怪」方法來阻止。區錦新表示,示威遊行等社會行動有社會價值且受《基本法》保障,當權者未必要鼓勵市民組織這些社會行動,但至少不應妨礙市民。

他又認為,從現時狀況看來,本地公民力量以及公民社會正萎縮中,惟本澳警力強大以及新「國安法」實施,亦只能靜候,不能硬碰,「我又唔係好贊成而家嘅階段去做太多硬碰,因為始終咁嘅政治時勢,保留力量係好過硬碰。」

區錦新:曾有遊行發起人被「嗷到」放棄

扎鐵工會會長黃偉民於五月五日向傳媒表示,自己基於壓力,包括來自警方以及考慮社會整體利益,故主動簽名取消遊行預告。區錦新相信,黃偉民受到的壓力與其朋友在提交書面通知集會或遊行後遭遇相似,警方會先抽掅遊行主題,若不能成功,便派出人員找發起人「傾偈」,「嗷到」(註:迫使、動搖) 對方自動放棄。

區錦新以收到相關反映為例,指出當警方無法挑剔遊行主題時,便有便衣警察找發起人「傾偈」,甚至「係三番四次咁『哦』你(發起人)」。同時,警方會提醒,如「喂,你咁樣去搞遊行?你呀,因住冇哂前途喎、因住影響你份工喎,甚至你啲仔女讀書可能有問題喎⋯⋯係真事,最近呢兩年發生。????佢一輪之後,嚇咗佢就收返一封信,冇咗通知,遊行就搞唔成。」作為發起人,在提交遊行預告書面通知後,「跟住無端白事自己又收返佢?肯定係受到壓力,問題啲壓力點嚟,係咪先?大家唔好詐傻扮懵啦。」

五一遊行訴求多涉及勞動權益。資料圖片

五一遊行訴求多涉及勞動權益。資料圖片

區錦新又指,對一些工人團體而言,一來可能對法律的認識未必多或文化水平不是好高,「咁你(當局)喺度????佢,甚至講到佢嘅職業、子女,可能受到你搞遊行而影響時,咁就可能嚇窒佢哋,咁就唔搞啦。」對這些工人代表來講,自己只是想帶領工人搞個遊行,但若最後利益或受損害的話,這樣他們則可能會有更多考慮。

區錦新:修集會、示威法律後賦予警方工具挑剔遊行集會主題

特區政府修訂後的2/93/M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於二〇一八年生效,其中最大的改變是由治安警察局取替市政署接受遊行集會書面預告,而警方則被賦予權限,按照其職能來分析有關遊行集會是否其職能、是否構成違法。

對此修改,作為資深議員的區錦新可謂記憶猶新。他憶述,當時政府「誓神劈願」,指修改對遊行等權利完全無任何影響,只是更改接受通告的機構。但事實是,修法後警方便有權評估遊行集會是否符合其職能上的要求,包括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預防及調查犯罪、管制監察車輛與行人的通行,此等均是警方去衡量有關遊行通知「有冇嘢係警方可以講嘅」,亦即成為警方挑剔活動主題的工具。

區錦新以警方拒絕接收「六四」燭光集會書面通知為例,指出當警方稱該集會主題違反刑事法律,該集會就不能進行。若警方沒有接收有關書面通知,該遊行或集會則視為非法活動。

他又指,在任議員期間曾多次協助法輪功人員申請於大三巴設攤檔,但未獲批,因為警方以其職能分析後稱該攤檔會妨礙行人通行。

事實上,法輪功人員大三巴設攤檔已有很長一段時間,但最近兩年便不能繼續。他指出,法輪功主題沒有觸犯法律、人員亦沒有攜帶武器,故並不存在非法問題。但是,警方以妨礙行人通行為由不接收通知。事實上,回歸後至由警方負責接受通告,市政署從未試過拒絕書面通知。

前直選議員區錦新認為本澳的公民社會及力量都在萎縮。

前直選議員區錦新認為本澳的公民社會及力量都在萎縮。

一直無代表發言
小工會唯有走上街頭
區錦新:民情不能有效表達
如同埋下定時炸彈

過去五一遊行發起團體多為工會團體,且多為小工會。區錦新認為,這與親北京系統的工聯基本囊括所有工人代表的位置有關。立法會、行政會、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及各種諮詢機構都有工聯代表。特區成立後,小工會唯一能夠發聲的地方便是街頭,當然遊行的確如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所講,並非唯一表達聲音、意見的途徑。「但是,對於這些小工會,喺澳門呢個環境下,呢個途徑係唯一的表達途徑」。他亦憶述,過去有議員辦事處時,不少工人團體組織遊行會向議員辦借器材、借地方準備,甚至連遊行書面通知亦由議員辦人員協助填寫,「冇咗這支援力量,佢哋(小工會)已經又弱咗。」

他又指,疫後本澳經濟雖復甦、遊客增多,但本地失業率仍高且本澳仍有大量外僱,這令到本地工人的就業權利不保,此等問題應該透過社會行動來表達,「咁你(當局)而家壓制、唔畀佢表達,意味住呢個炸彈係撳住咗,但唔知幾時爆啫」。若公民社會得以正常運作、適當權利自由得到保障,這會有利整個社會磨合、協調發展。反之,若當局壓制一些社會行動或一些公民社會應有權利及自由被禁制時,「這自然為未來埋下炸彈。」

「D系統」基本上結束
公民力量萎縮
區錦新:只能靜候 不能硬碰

區又表示,以自己接觸的個案以及黃偉民遇到的情況,好明顯當局用了「古靈精怪」方法,令到市民感受壓力而放棄行動。以這情況來看,澳門「點都唔係一個正常嘅社會」。

事實上,現時本澳社會的確不健康,公民社會明顯開始出現萎縮。他認為,造成萎縮的原因,包括正於立法會審議的「澳區國安法」,令組織遊行的個人或團體相對顧慮多了,而堅持下來的團體亦容易因受壓放棄。而二〇二一年立法會選舉大規模取消非親北京系統團體候選人的參選資格,令另一前議員吳國昌所指的「D系統」(即指新興、民生、民主等力量)基本上結束。這些原因都使到公民團體有更多憂慮,同時亦會在政治上感到無力。

至於是否有方法阻止公民社會萎縮,區錦新坦言,現階段看不到做些甚麼可以減慢萎縮,一來警方的力量一直都好強大,二來新「國安法」條文最終如何仍然未知,「我又唔係好贊成而家嘅階段去做太多硬碰,因為始終咁嘅政治時勢,保留力量係好過硬碰。」

若一直保留力量或連最後的力量亦會消失?區錦新則稱,事實或也會如此,最後都要視乎新版「國安法」可以允許「有乜空間可以做」,但就目前的形勢,「站在我自己個人立場,我就唔會鼓勵佢哋去硬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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