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與犯罪密不可分。由本澳賭權開放以及內地開放澳門自由行以來,刑事案件的急劇增加,而在疫情封關措施下,本澳罪案相應減少足以印證這一點。
一直以來,圍繞著賭場的非法入境、詐騙、賭博高利貸、禁錮、操控賣淫、傷人、謀殺、甚至近年興起的換錢黨、練功券案件等等,都成為印證澳門博彩業浮華發展背後的一項另類指標。
本澳自二〇〇三年開放賭權,每年數以千萬計算的內地客源成為澳門主要的服務客源,二〇〇八年至二〇一九年亦為澳門帶來了上千億澳門元(下同)博彩毛收入,35%的博彩稅以及5%的特別撥款一直為特區主要的收入來源,每年以千萬計的國內遊客來澳旅遊,少不免「賭兩手」。小賭怡情,惟國內富戶、土豪為賭博而傾家蕩產的個案仍大有人在。
二〇一一年,全澳錄得2,678億賭收,當中貴賓廳賭收達1,961億,佔整體賭收的73%;二〇一三年,澳門整體賭達到3,607億顛峰,貴賓廳賭收達2,380億,佔整體66.1%,兩項收入都是有記錄以來最高。
二〇一四年,中央政府加強打擊內地官員腐敗,澳門賭收隨即按年下跌2.6%。回歸當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對澳門提出四點希望,包括「加強與完善澳門博彩業的監管,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至二〇一九,本澳賭收錄得2,924億,貴賓廳賭收比例則比黃金時期下降至46%,可見博彩中介業務面臨萎縮。
二〇二一年底至二二年初,本澳博彩中介兩大「龍頭企業」太陽城集團及德晉貴賓會高層相繼被司警拘捕,本澳貴賓賭業巨頭均成為階下囚,十數年經營的「璀璨帝國」被官方定性為「犯罪集團」、「黑社會」。兩單案件庭審歷時超過半年,「太陽城案」已於今年一月在初級法院宣判、德晉案亦將於今年四月廿一日宣判。
一切起緣於二〇一九年內地媒體一則報道,指位於菲律賓和柬埔寨的太陽城網絡賭博平台,每年在內地吸納賭注額達數以兆計(人民幣),報道形容該集團為「綻放在中國的網絡賭博最大罌粟花」。而在本澳,檢察院除了針對電投、網投對被告控罪外,本澳的審判焦點對準了一種在民間「口耳相傳」的賭局———「賭底面」,案中被告因此被控229項在許可地方內經營不法賭博罪。
賭底面起源難以考究,有專家及業內人士認為,這是隨著博彩中介貴賓廳的業務壯大,以及行業競爭而衍生的一種賭局,避交博彩稅,對賭底面公司、疊碼仔及賭客而言,都能從中分一杯羹。
不過在庭審當中,博監局稽查供稱多年內都沒有發現本澳存在賭底面行為,有關說法廣受坊間熱議,該局被批評長年「疏忽職守」。當案件的細節隨著庭審逐一曝光,一切傳聞都變成白紙黑字的歷史記錄。
當然,隨著去年「新博彩法」及「博彩業務法」的通過、本澳賭牌重新競投,可見政府對博彩業健康發展及推動博企著重非博彩元素方面「下重藥」,博彩中介業務已變成只能受取碼佣。法律明文禁止了博彩中介以任何形式與持牌博企分享娛樂場收入,同時禁止博彩中介自行或透過第三人存放他人的籌碼或款項,並定立了相應處罰機制,可見博彩中介業務未來將進一步收緊,賭廳黃金時期已走入歷史,並可預見有組織、大規模從事賭底面的不法集團將不再復見。
另外,政府今年立法計劃包括《打擊不法賭博犯罪》,預料將取締有近三十年歷史的8/96/M號法律《不法賭博罪》,但對底政府修法方向為何,政府未有公佈,目前不得而知。
在庭審當中,代表被告的律師談及電投、網投及賭底面是否犯罪時提出了多種法律觀點,例如「相關法律在廿七年前立法,立法者可否預視到澳門博彩生態、電投網絡現今發展?」、「連博監局證人都難以察覺存在賭底面,怎能讓博彩中介人舉報、阻止,甚至要負上刑責?」、「不得以類推方式將某一事實定為犯罪」、「葡萄牙亦已多次修改網上賭博法律」等等,相信已為行政當局就修法提供不少寶貴意見作參考。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最近回應問題時亦指出,保安範圍尤其司警局會適時提供意見,尤其會反映執法過程中的難點。
不過,出庭作供的賭底面公司「營運更頭」曾坦言,約有四成客人會到其他地方賭底面,包括公司廳。坊間不少意見均認為,賭底面長期且廣泛地在澳門賭場當中存在,今次兩宗案件實屬「冰山一角」。
到底當局會否繼續嚴厲打擊其他賭底面不法集團?另外,這種突然之間雷厲風行的在許可地方經營不法賭博罪,當局會否持之以恆執法?未來又會否向本澳市民及遊客做足宣傳,真正杜絕賭底面,從而讓澳門博彩業真正走上正途?這些問題都考驗著行政當局及執法部門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