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太陽城到德晉 賭廳輝煌劃上句號 陳榮煉不法賭博案開審

119 賭的罪與罰 紙本月刊

文:論盡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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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04月1日 16:16

大舉搗破太陽城集團貴賓會兩個月後,另一賭廳「龍頭」、德晉集團主席陳榮煉亦因被指涉嫌操控集團非法經營網上賭博及洗黑錢被捕。只不過短短兩個月,賭廳輝煌歲月劃上句號,博彩業翻開新一章。

司警於二〇二二年一月廿八日下午在華都酒店拘捕德晉集團主席陳榮煉和瀛海集團董事會主席、行政總裁蔡偉振,司警指前者涉嫌操控集團非法經營網上賭博及洗黑錢,兩人未有回應警方提問。司警經搜查兩人路氹城住所和皇朝區辦公地點,發現大量證物,包括410萬港元現金、電腦及伺服器等。

案件於同年十二月五日在初級法院開審,陳榮煉與另外五名德晉員工被控黑社會罪與犯罪集團罪競合、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當巨額詐騙罪、加重清洗黑錢等83項罪。案件將於今年四月廿一日宣判。

結案陳詞當日,律師們離開法庭。

結案陳詞當日,律師們離開法庭。

起訴書指出,以陳榮煉為首的不法賭博集團由二〇一四年至二〇二〇年二月,賭底面總轉碼數約349億港元,至少賺取約15億港元的不正當利益,導致政府損失5.7億多澳門元博彩稅收。陳榮煉涉利用德晉貴賓會,在澳門六大博企內以較高碼佣吸引賭客賭底面,利用「利互集團」監督,與不同人士組成「榮晉公司」、「德友公司」等從事賭底面。

該集團被指通過「快速電投」及「可視電投」經營電投,以德晉名義與菲律賓東方「Midas」及「Tai Xing Technology Inc.」合作,由德晉提供人力物力及財力,透過www.og1111.comwww.og2222.com 等賭網以及手機應用程式「鈦合」,將菲律賓有關賭場賭局進行直播,賭客則可在澳門及內地進行電投。

案件由法官林炳輝、葉少芬、鄭綺雯組成的合議庭負責。案中共九名被告,除上述七人外,還包括兩名涉觸犯為賭博之高利貸罪之內地人,整個庭審過程,只有陳榮煉被押解出庭應訊,其餘被告均沒出庭應訊,與「太陽城案」不同,該案件規模小及被告較少,記者可直接於判審庭旁聽。 在防疫限制下,陳榮煉穿著黑色西裝,佩戴防疫面罩和KN95口罩出庭。

內地證人稱曾在德晉賭底面

合議庭主席林炳輝首先宣讀案中數名內地證人口供,證人董禮表示,曾兩次在澳門賭底面,2014年在「星際15樓」「一拖三」,在10小時內輸100萬,最後向一名叫崔進的男子給付400萬;對於賭底面由甚麼人記帳,證人毛安新表示「非穿著德晉制服」;證人尚鈺橋表示,曾因賭底面輸掉180萬,自己認識陳榮煉,亦有他的電話號碼,當時打給德晉,要求安排賭底面,報上自己姓名就可以;證人張海東表示,透過電影認識賭底面的內容,能夠在賭博時逃避限額。

而關姓德晉員工表示,很少客人賭底面,一年最少一至兩次。賭底面時有穿著黑色西裝、而不是德晉制服的人在場,但自己不知道他們是屬於甚麼公司。在法官追問下,證人表示在場館見過「白頭志」陳錦志(第五被告)負責賭底面,認為他應該和陳榮煉有關。

德晉貴賓會在金沙城中心開幕。

德晉貴賓會在金沙城中心開幕。

內地賭客因電投輸一千多萬

毛安新稱,二〇一六年開始透過崔進進行電投,曾有朋友因此輸1,000多萬,進行電投時,賭博結果直接在德晉貴賓廳結算,結束後半小時在德晉帳戶內派彩。如要充值或出碼,需致電德晉中央帳房,對方職員就會向其手機發送國內銀行帳號,每次帳號都不一樣;證人梁創亮表示,德晉的短訊內容沒有推廣電投。

陳榮煉:全行都知道 疊碼私下和賭客對賭

十二月十二日庭審,原保持沉默的陳榮煉表示,「星數」、「拖底」、「抽成數」等是全行貴賓廳的術語,不是德晉的。至於為何不報警?他表示,「全行都知道」疊碼會私下和賭客對賭,且是賭「口數」,同事最多懷疑,連賭牌的電視房、保安甚至博監人員也不察覺,更何況是同事;而陳錦志則是德晉中央監察組的員工,賭廳內驅趕騷擾客人的「扒仔」。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廿七日,司警拘捕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起訴書指,為免受牽連,陳榮煉十二月結束德晉營業,並於廿二日命令將德晉的部份文件交給物流公司送焚化爐銷毁,兩日後又命人將公司主要伺服器的移動硬盤的核心區域鑽毀,以防止被提取不法活動資料記錄。

助審法官葉少芬問為何德晉要燒毀文件?陳榮煉表示,六大博企通知不再和德晉合作,才關閉賭廳,當時是擔心員工出售客戶資料才作「清理」,「如果要毀滅證據,兩個月前太陽城被拉已經毀滅。」

在二〇一九年於集團中央帳房工作的朱姓證人表示,公司使用Telegram,在群組當中處理賭底面訊息,當中包括「開工」和「收工」群,訊息包括提供客戶電話號碼、戶口、金額、碼佣,「拖幾多」,收工時需填寫「上落數」,「開工」通常的做法是先向客人確認是否轉錢到某個德晉帳戶之中,之後自己就無須跟進。

十二月十九日庭審,集團中央帳房何姓證人上庭作供。她表示,員工每月發放的電投奬金是每月2,000澳門元,平日工作地點位於「星際11樓」。

「陳榮煉案」被告及控罪

「陳榮煉案」被告及控罪

「無發現賭底面」惹公眾狠批 博監處長「改口」稱賭底面「最有可能出現」

另外,「太陽城案」中,多名博監稽查都表示近20多年來都無收到有關賭底面的舉報及投訴,有關說法被公眾狠批。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博監局合規審計處處長黃朗平再出庭作供,她表示,博監局的合規審查工作會了解博彩可能潛在的犯罪類型,當中,不法賭底面最有可能出現,「我是知道的,咁先知道甚麼風險,去做審查及監察。」而任何枱面以外逃避枱面收入的行為都是詐騙政府、逃避稅收。德晉多次向該局提交的財務報表當中,都見不到有額外申報收入。

被問有沒有發現德晉的戶口中沒有登記賭客名稱?她表示,根據反洗黑錢指引,所有客人要登記名才可以開戶口,戶口要在客人名下才算合規,該局以往抽查的戶口當中,單據或資料全部都有名字,亦包括輸贏記錄。

主任檢察官黎裕豪表示,檢察院發現案中疑涉賭底面的戶口當中,一些記錄同賭博無關,只將錢「存來存去」,是否不合法?黃朗平表示,要視乎「底下做乜」,近期政府修改博彩相關的法律當中,規定博彩中介公司不應持有帳戶,但在未修法前,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存出、存入」。

她表示,如果該局在審查中發現有關情況,會詢問是否同博彩活動相關、有何用途,但不能認定這些操作不合法;不過,如果戶口沒有個人資料,則會違反反洗黑錢指引中的客戶盡職審查義務。「如果單日有50萬(港元)交易,就要做巨額交易報告,要有整齊的交易記錄。」、「如果不記名的情況下,是違反反洗黑錢指引,但有沒有涉及其他法例違法,要看目的是甚麼。」

在二〇〇九年至二〇一六年任職集團行政部張姓員工,被問到德晉有沒有從事賭底面及電投?她表示相信有,認為貴賓廳,甚至澳門博彩業都存在。對為何按陳榮煉要求在內地開設帳戶幫德晉集團追收賭債?證人表示,是保障公司向內地賭客追收「Marker」而設的,會簽借貸文件,因為要有過數記錄,才可證明債務的存在,另外亦有四、五名員工按公司要求到內地開戶口。

另外,二〇一四年至二〇二〇年任職德晉帳房部的劉姓員工表示,平日在微信群組中收到通知,當客人想玩電投,就會打電話同客人聯絡,確認本金、戶口有足夠錢及密碼,就會將賭博戶口的錢轉去德晉的戶口,並聯絡要玩的場館,叫對方聯絡客人。操作的公司的戶口是「100」字頭,但沒有顯示戶口的登記人。

林官按捺不住:德晉係商業奇蹟?

一月十七日,德晉集團前市場業務發展部司徒姓員工作供,林炳輝直言,聽取了很多證人,都好像反映了德晉高層「唔想做嘢」,但同時上司又可以賺大錢,他質疑,「唔知德晉係商業奇蹟定係(證人)唔想講清楚?」

林炳輝問證人,賭底面奬金是否以員工每月的「茶錢」名義收取?證人表示,每個月收兩筆數,一筆是茶錢、一筆是工資。證人確認,德晉集團業務發展部副總裁廖永亨(第四被告)有說過推廣做得好,會有更多茶錢。林炳輝追問證人,廖永亨有提過「有客人賭底面員工就可以再分更多」?證人確認。

一月三十日,麥姓司警在庭上展示多份文件,指結合內地警方提供的「Winnum」,以及另一份「榮晉公司財務報告」Excel表格,得出不法集團由二〇一四年四月至二〇二〇年二月,在澳門39個貴賓廳至少進行3,908宗賭底面,轉碼數不少於349億港元,獲利至少15億港元。

內地的表格當中,在二〇一四年四月至二〇一八年一月共有65萬筆賭博記錄,而載有場館、帳戶代碼、客人名、本金、轉碼數、上下數,以及備註了賭底面的「外底」、「星數」則有3,409筆記錄。

根據司警搜獲的陳榮煉電話資料,陳榮煉使用的微信與張某在二〇一七年七月一則對話中,張某問陳榮煉:「Levo哥(陳榮煉英文名),底面承受到幾多?」陳榮煉則用普通話回應:「多大都沒問題,你們那邊多大?」

陳榮煉與蔡偉振被司警拘捕。

陳榮煉與蔡偉振被司警拘捕。

司警掌握四萬多筆電投錄音檔

黃姓司警於一月卅一日表示,在德晉租用的澳門電訊機櫃當中,發現二〇一八年十月至二〇一九年七月,有4萬多個賭客與海外「電投手」的百家樂博彩過程電投錄音檔案。庭上播放其中一則顯示,該名賭客每口賭博3,000至數萬港元不等,一開始時,電投手通過電話向賭客表示:「老闆您好,德晉致電,現在開工是嗎?」當賭客確認貨單編號以及出碼金額後就開始博彩。

不過在該賭局中,賭客多次反映菲律賓網速慢,直播片段被延後,而對方則回應「因為當地打風、下雨」,著賭客轉換其他賭桌;根據中央賬房員工對話顯示,中央帳房員工每個月包底6,000澳門元,作為「茶資」,認為德晉經營電投有盈利。

起訴書指,二〇一五年三月至二〇二〇年三月,集團行政總裁辦公室經理張秀碧(第三被告)的德晉「85賬戶」接收賭底面款項合共5.8億港元,包括來自會計部、業務拓展部、市場發展部、以及廖永亨賬戶,不法集團透過迂迴手法,將有關利益佯裝成德晉內部部門之間的轉賬。

為掩飾資金來源,集團將張秀碧的「85賬戶」及陳榮煉的「賬戶6」 的資金,混入德晉的正當利益,透過德晉中介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包裝成正當收益,再轉賬到陳榮煉的中銀賬戶,二〇一五至二〇二二年期間,合共將32.55億港幣傳到陳榮煉的賬戶當中,而當中5.8億港元為不法利益。

二月六日庭審,黎裕豪問有份負責拘捕行動的葉姓司警,蔡偉振(第七被告)如何試圖協助陳榮煉到台灣?證人表示,當日蔡偉振到華都酒店乘搭電梯,在「後巷」拿著以雞皮紙包裹的委託書準備給陳榮煉簽名。在律師追問下,證人表示不清楚陳榮煉本身是否有台灣居留證,亦不清楚陳榮煉是申請移民還是續期居留證。

陳榮煉於去年被拘時,有消息指陳榮煉被捕前曾到中國內地,再偷渡回澳。黎裕豪問,陳榮煉如何入境澳門?證人表示是收到情報「陳榮煉入境澳門」,但並非循合法程序入境。

涉案集團被指「長期和有組織地在澳門不同娛樂場內的39個貴賓廳或場所進行賭底面」,陳榮煉等人亦相應被控39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二月七日庭審,陳榮煉代表律師梁瀚民認為39個場所可能出現重複,向法院聲請去函博監局調查並核實有關地點,獲法院批准,博監局須在五日內回覆。

稽查重申工作廿多年
無轉介賭底面予司警

二月八日,梁瀚民問一九九七年起擔任職稽查的博監局顧問督察羅歷山,過去工作20多年有沒有發現非法活動?證人回應,實際上已忘記,但會出現個人糾紛,他的工作是凡有賭枱的地方都要巡查,並非「一定要查德晉」。至於有沒有轉介過電投及賭底面等事宜予司警跟進,證人表示沒有。

入職博監局卅一年,目前擔任該局行動處處長的邱志輝表示,巡查德晉時沒有收過檢舉賭底面及違法電投的投訴,要調查的大部份個案都是衛生局對控煙的轉介,「不法賭博我們冇接過,巡查唔多覺。」

控方要求全部罪成

三月八日,案件結案陳詞,控方表示,通過庭審,有關罪行內容獲高度證實。主張案中被告的83項罪名全部成立;控訴書指出,檢察院請求判處嫌犯陳榮煉、陳錦志、王佩琼、廖永亨、張秀碧及李達泉以連帶責任方式向政府支付賠償金額5.7幣港元。除新濠外,五間博企請求法庭依職權裁定賠償金額,涉及382萬至4,825萬元。涉案的內地人士李滿星(第八被告)及譚桂嫦(第九被告)原被控1項為賭博的高利貸罪因刑事追溯期屆滿而歸檔。

陳榮煉。

陳榮煉。

刑事案判處罪成須「毫無疑問」

陳榮煉代表律師梁瀚民指,法庭要講求真實證據,希望法官注意無罪推定原則,不可未審先判、捕風捉影。他稱,刑事卷宗可以扭轉人一生命運,因此必須嚴謹,判處罪成須「毫無疑問」。20多個德晉職員在庭上作供都是間接證言,「聽人講」德晉存在賭底面,故證供不應採納。

他指出,按司警證言,3,409個賭局當中只對到5宗賭局,「由誰參與,資金流如何?是沒有的」;黑社會罪其中一項罪成要素要符合穩定性,5宗涉賭底面犯罪頻次不符合穩定要素。12名存款給德晉中介的賭客,本身亦有不同的賭博紀錄,有關罪名證據不充分。

律師:政府為博彩業的
野蠻生長「做過乜」?

德晉集團行政總裁辦公室高級副總裁王佩琼(第二被告)代表律師艾林芝指出,透過多日庭審,顯示被告沒宣傳、招攬、管理賭底面帳戶。他指出,賭權開放時,政府將博彩業稱為「龍頭產業」,社會給予最大便利及寬容,亦因此享有優厚福利,但政府又為博彩業的野蠻生長「做過乜」?而博監局職員在法庭說每日巡查所有賭場,但從未發現有賭底面,是大言不慚。作為案件輔助人的博企聲稱自己被欺詐,但不知悉原來有人在自己場「做底」。

二〇〇二年政府為開放賭權,投身博彩業人士年齡下限由21歲下調至18歲,王佩琼於當時投身行業,艾林芝稱,王作為賭權開放的一代,由黃金廳公關做起,用十幾年時間做到德晉副總裁,經歷賭權開放時博彩業「人人都經歷過的事」。面對時代巨輪,她卻甚麼都做不了,唯一是請求得到公平審判,請求法庭開釋王佩琼所有控罪。

檢稱內地證據依法取得 
實習律師反駁

對內地警方提供該案重要資料「Winnum」表格,黎裕豪反駁辯方時指出,該資料表是證人得到德晉授權為進行系統升級前的備份,內地部門依法將硬盤內的資料扣押,經警務聯絡機制提供予澳門警方,資料附入案件亦經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批准,過程依法進行。李滿星(第八被告)代表實習律師林家欣表示,有證人曾表明涉案電腦公司員工必須清除電腦備份資料,否則視為「偷嘢」,應禁用相關證據。

陳榮煉在最後陳述中否認德晉是犯罪集團,並向受影響員工致歉,希望法庭查明真相,作無罪開釋,讓集團「繼續為國家及社會作出貢獻」;合議庭宣佈案件將於四月廿一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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