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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確保日後橫琴澳人學校優先聘請本地人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第三、右三)今日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

立法會今(19)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修改「私框」及私校通則法案。在討論法案期間,直選議員李靜儀及林宇滔要求確保日後橫琴澳人學校優先聘請本地人員,以及保障在橫琴工作的本地教學人員享有本澳的勞動權益。

特區政府早前指出,未來可能會有更多本地學校到橫琴深合區辦學,故須修改現行《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下稱「私框」),使深合區的附屬學校教學人員亦能適用兩法律。他們的待遇及保障將與澳門本地的標準一樣。

法案建議,修改後的「私框」適用於本地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的學校任職的教學人員,但限於根據《勞動關係法》與辦學實體簽訂勞動合同的澳門居民。

特首岑浩輝早前考察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相片:新聞局)

教學人員的待遇保障方面,法案建議,訂定在深合區學校任職的本澳教學人員,報酬及公積金供款不低於同一辦學實體在澳開辦學校之同一教育階段相同職級的教學人員最低報酬及公積金供款。

至於修改「私校通則」方面,法案建議包括在澳門已開辦學校的辦學實體,在取得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許可後,可在深合區開辦澳門本地學制的學校,而在深合區的學校將作為澳門學校的附屬學校,同樣適用「私框」。

在討論法案期間,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指出,日後橫琴將有更多由本澳教學實體開辦的學校,希望這類學校能為澳門人創更多職位,並優先聘用。現時本澳教育人員就業空間未必理想。

「澳門未有咁多崗位。現時有新的發展空間,政府亦鼓勵本地人到其他地方發展,這是好方向。這些崗位應優先聘用本地人,並藉此法保障在橫琴工作的本地教職人員。」

期間,林宇滔表示,法案雖列出確保本澳教學人員在橫琴待遇不低於在澳待遇,但不希望這個最低保障變成唯一標準及最高要求。並強調,雖然不能要求日後在橫琴的澳人學校百份百聘請本地人,但政府要有態度讓澳門人優先就業,確保本地員工權益。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回應指,本澳辦學實體若想在橫琴開辦學校,必先取得辦學許可、簽協議書後開展系列工作,其中包括為本澳教學人員按本澳《勞工法》重新簽合同,而相關人員亦有權選用內地勞工法例建立勞動關係。對於本澳職員,學校必須首選跟本澳法律與其簽合同,除非有關人員自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