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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注社區精神障礙患者高危個案 衛生局:有適度措施跟進 保障患者權益

山頂醫院

工聯副會長、間選議員林倫偉提交書面質詢,指出業界人士在處理精神障礙患者情況緊急時遇到不少難點及障礙,要求行政當局交代如何改善現有機制,以適時處理社區精神障礙患者高危個案。衛生局回覆指,衛生局局長可強制正處於嚴重精神紊亂的精神病患住院,但必須經法院確認,並強調相關措施適度並受司法監督,保障患者的權益。

林倫偉指出,特區政府致力於提升本地區精神健康水平,而在推動身心障礙者獨立生活、平等參與及全面發展方面亦獲得社會廣泛認同與支持。然而,根據現時一月份官方數據,復康服務範疇的有效註冊社工為177人,佔比為12%。截至2024年9月底,當局數據顯示,精神殘疾類別人數為3,600人,佔總殘疾類別的19.43%,55歲以上的總人數為1,766人,佔49%。年長服務使用者比例近半數,而近期社區亦出現較年長的高風險個案。當局雖已及早介入,但處理這類高風險個案往往需要前線工作人員投入大量時間與精力。

他續指,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社區精神復康服務中,每位工作人員平均負責30名服務對象,這一比例仍與澳洲及新西蘭個案經理負責的個案數量相當。」然而,隨著本澳精神障礙人士日益增多,亦有本地研究報告指出,此類問題正呈現年輕化。

間選議員林倫偉(資料相)

林倫偉表示,關於精神障礙患者的強制治療,需平衡權益、公眾安全與治療需求。本澳雖在回歸前已訂下相關法律基礎,確保適當實施強制性治療,但業界反映當患者遇到情況緊急時,由通報到送院期間的協作及實施,工作人員遇上不少難點及障礙,當中準則亦較為含糊。

因此,他要求當局交代在應對此類高危個案的送院治療程序上,是否會優化規範與準則,包括改善跨部門協作等。同時,因應日漸增多的社區精神健康個案,當局是否藉十年復康新規劃修訂的契機,為未來長遠的人手資源配置做好規劃,包括調整應對高危個案的人手比例等。

衛生局局長可強制於嚴重精神紊亂的精神病患者住院但須經法院確認

衛生局在回覆質詢中指出,根據《精神衛生制度》,當精神病患者出現嚴重的精神紊亂,且該狀況會危及其本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財產法益,並且其拒絕接受治療,經衛生局局長批准,可允許臨時的強制性住院,並必須於72小時內將住院決定交由有權限的法院確認。如法院不同意,需即時終止強制性住院的措施。「因此,上述法令已確保相關措施適度並受司法監督,保障了精神病患者的權益。」

現任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受訪。(資料相)

衛生局續指,有關執行強制住院措施方面,現時已建立完善的跨部門合作機制。當衛生局接獲疑似符合法定強制性住院的個案通報時,精神科外展隊及專科醫生會對個案進行評估,以確認其精神紊亂的程度;若符合法定強制性住院情況,在取得衛生局局長的批准後,會作出相關安排。如個案強烈抗拒,精神科外展隊會與家屬或社工合作,並聯同警方及消防救護單位,共同把患者送至仁伯爵綜合醫院,以進行臨時的強制性住院。

衛生局:全澳現時精神心理專業人員共有108名

衛生局又指出,目前全澳精神心理專業人員共有108名。至2024年,局方有精神科專科醫生16名和心理範疇高級技術員25名,其他公共部門有心理治療師6名,以及私人執業的精神科專科醫生3名、心理治療師58名,現時全澳的精神心理專業人員總數為108名。「聯合不同持份者的協作,能滿足居民所需的精神衛生服務。衛生局將持續培養更多的精神科專科醫生,強化精神心理服務團隊建設。」

在精神心理服務方面,該局指出,目前已於9間衛生中心設立心理保健門診,並持續資助2間非牟利機構提供心理治療服務;而山頂醫院精神科與衛生中心和非牟利機構建立了緊急聯繫機制,跟進轉介個案,並於急診部提供24小時精神科專科服務。

社工局

社工局:資助4間日間中心為精神康復者提供社區支援及服務

另外,社工局回覆質詢時指出,局方十分關注精神病康復者在社區生活的情況,並透過4間設有社區支援服務的受資助精神康復日間中心,以外展及跨專業合作的方式,為在社區生活的康復者提供支援。服務內容包括:制訂個人化的康復計劃、定期電話追蹤、熱線關懷網絡支援、上門送暖及家訪等。

社工局又指,4間中心設有個案風險評估機制,為處於高風險的社區個案提供即時的外展支援、緊急送院、陪診、家居陪伴、短期及緊急住宿等服務,陪同個案面對及過渡情緒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