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管會今(6)下午3點舉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與本澳傳媒機構代表座談會」(相片由現場記者提供)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下稱選管會)今日與媒體機構代表座談,會後選管會主席及委員會見記者。本媒記者到現場試試運氣,看能否進場採訪,惟被拒絕。官方理由是場內「空間有限」,連「攝」都未必有得「攝」入去。然而,現場照片可見有空位,明顯有關限制並非因空間不足,只屬官方限制傳媒藉口。
座談會的地點位於皇朝的誠豐商業中心6樓公務員培訓中心的多功能廳,照計除非有數百人湧入,否則以本澳媒體的人力,應該很難坐滿。果然,有圖有真相,又是一個「有目共睹」的大話。接二連三的謊言,無疑讓公眾對選管會的誠信感疑惑。
選管會今(6)下午3點舉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與本澳傳媒機構代表座談會」,由新聞局發出的採訪通知亦列明「僅邀」部分媒體,不包括本媒。與會者包括多間傳媒代表,相信與傳媒工作及選舉報道息息相關,惟本媒代表亦沒有受邀。得知活動資訊,本媒記者準時到場,原計劃進內採訪報道有關內容,但仍被拒進場。
屢試屢敗
空間有限故不允許本媒記者進場
到底有幾迫?
在下午接近3時,在座談會地點門口已有多名工作人員,要求到場記者登記及告知所屬傳媒。工作人員得知是《論盡》記者到場,便匆忙進內報告上級,其後2名新聞局人員步出大門,告知本媒記者不得進場。
當時新聞局人員表示,由於場內空間有限,是次活動仍只限「日報、周報、電視台、電台及通訊社記者」到場,本媒沒有權限進內。問到「攝都冇得攝入去」?新聞局人員則稱:「唔得。」
記者進一步詢問,人員只稱跟採訪通知辦事,採訪通知寫明上述限制,就按此辦事。
記者再問,有關限制是由選管會發出或是由新聞局發出?該名人員僅稱,當然是先由選管會發出採訪通知,再經新聞局平台公佈。不清楚限制傳媒條件是由哪一方訂定,但雙方已同意內容。
- 本媒記者連大門也無法進入
- 現場記者不少,但仍有空位(相片由現場記者提供)
- 現場記者不少,但仍有空位(相片由現場記者提供)
- 選管會在座談會後見記者(相片由現場記者提供)
由現場相片可見,該次座談會仍有空位,而本媒亦只有一名記者前往活動,所佔用空間有限。官方再以「空間有限」做藉口,完全沒有說服力。
從上一屆政府任期末到岑浩輝班子上任,部分的官方活動限制部分媒體出席,理由為「場地」或「座位」有限。 就部分官方活動到場採訪,本媒記者是屢試屢敗。
選管會日後記招均限制部分傳媒進場
本(3)月4日,本媒查詢選管會及新聞局有關限制,包括:「基於場地空間有限」並不是限制媒體入內的正當理由,有更多媒體報道亦有助促進市民選舉參與度。選管會作出限制,是以何態度看待媒體報道選舉的責任與權利?是否認為部分媒體的讀者不需要知悉選舉之事?
又問到,未來選管會其他記招會否開放讓更多媒體入內?若不會,原因為何?想報道也不能報道,阻攔理由為何?
在今日活動進場失敗後,選管會回覆本媒指出,未來限制傳媒條件不變:
「基於場地空間有限,以及預期前來的記者人數眾多,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決定僅邀請日報、周報、電視台、電台和通訊社的記者到場採訪。日後與立法會選舉相關的官方採訪活動,會繼續採用同樣安排。」
換句話說,本媒日後或不得出席所有與選管會有關的採訪活動,除非成為「僅邀」名單上的媒體。
選管會聲稱與傳媒「保持良性互動」
仍拒記者進場
據悉,今日座談會開始前,選管會主席盛銳敏發言指,「傳媒是連結社會各界的橋樑和平台,其新聞報導是公眾獲取資訊的重要渠道。傳媒是選舉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份,其監督作用亦有助選舉在依法、公平、公正、廉潔的環境下順利進行。選管會相當重視傳媒的角色,且高度尊重新聞自由,將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予以充分保障。」
就記者被拒進場一事而言,難見證選管會言出必行。
他又指,傳媒應具專業能力區分新聞報道與競選宣傳,將選民在冷靜期和選舉日可能受到的影響減至最低,而客觀陳述候選名單不視為競選宣傳。建議傳媒避免於冷靜期和選舉日將競選活動有關的新聞置頂或放在顯眼位置。若有人於冷靜期及選舉日轉發傳媒的相關網上新聞,就可能構成競選宣傳,但責任在於轉發者,並非傳媒本身。
盛銳敏又表示,「選管會期望持續與傳媒朋友保持良性互動,並相信在傳媒的支持下,將促進各項選務工作的順利關展,有效推動更多選民積極參與今屆立法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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