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3日的特首選舉後,部分官方發出採訪通知限制部分媒體不得出席採訪,由司法部門到行政部門的採訪通知,出現「僅」限或「僅邀」 部分媒體出席採訪。直選議員林宇滔於10 月30日提書面質詢,批評做法嚴重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新聞局回覆指,優先為廣播媒體、刊期較頻密的平面媒體以及通訊社是「國際慣常做法」,基於活動場所條件亦不能讓「所有媒體可任意進入」,但特區政府所舉行新聞發佈會「絕大部分均設有現場直播」,媒體可全程掌握相關資訊。並強調,局方今後將會不斷審視相關情況,「盡力創設條件滿足傅媒的採訪訴求。
林宇滔在質詢中指出,近日不少政府活動及新聞發佈會,對傳媒的出席採訪作出不必要、不合理的限制。例如當局在採訪通知中加入以「境外傳媒對本澳官方活動的採訪需求日益增加」、「場地空間安排」或「場地空間有限」等理由,僅邀請日報、周報、電視台、電台及通訊社的記者到場採訪。然而,可見活動現場採訪區有大量空間和空置座位,多年來在官方活動及新聞發佈中亦少見「採訪位置或空間不足」的情況,官方採訪通知中亦從不會限制哪些媒體可以出席採訪。
他又批評當局新增有關採訪「門檻」明顯影響本澳的新聞自由,有違當局致力提高施政透明度、新聞工作者採訪、報道和接收資訊的權利,確保新聞工作者執行職務時的獨立性等原則。
林宇滔續指,本澳的《出版法》保障傳媒的資訊權,包括報導權、採訪權和接收資訊權。政府須依法保障新聞工作者及正式登記的媒體,可行使現場採訪及接受資訊的權利。故問及,當局會否明確承諾所有依法在澳門已登記的傳媒均公平獲得採訪邀請,並依法確保所有正式登記的本地傳媒及所有正式的境外傳媒的現場採訪權,不會受任何不合理的對待及影響?以及特區政府有何措施保障傳媒擔當社會口舌和監督政府依法施政的專業功能?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下稱傳協)亦在11月初發聲明指出,近期種種限制傳媒採訪的舉動是「嚴重損害澳門新聞自由」,有礙新聞工作者接近資訊來源。
傳協又重申,官方新聞局未要求相關部門即時糾正,未盡善其「協助傳媒執行職務」的法定職責,當局有必要檢討其新聞政策,「撤回無理的採訪限制。」
新聞局:外媒採訪需求增 按客觀條件分配傳媒名額
新聞局在回覆中指出,隨著澳門特別行政區知名度的不斷提升,境外傳媒對本澳官方活動的採訪需求日益增加。活動主辦方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適的傳媒採訪安排,優先為廣播媒體、刊期較頻密的平面媒體以及通訊社提供採訪安排,是國際慣常做法。
該局又指,不同國家及地區的新聞發佈會或重大活動,「均按照客觀條件分配傳媒名額,不可能不考慮場地及人數而讓所有媒體可任意進入。」
新聞局:官方記招「絕大部分」設直播 一直依法保障新聞自由
新聞局續指,特區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絕大部分均設有現場直播,讓未能到現場採訪的境內外媒體也可全程掌握相關資訊。」公共部門亦從不同的平台,為傅媒提供文字資料、圖片、視頻、圖文包等報道素材。
然而,事實上現時不少官方活動或記招會並沒有設直播,只有部分涉及特首或司長的活動或記者會才設直播。但是,若記者被限制,不得到現場的話,則無法就市民關注的議題提問。
新聞局又強調「一直依法保障新聞自由」,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保障傅媒機構及新聞工作者享有法律所賦子的資訊權,包括報導權、採訪權及接收資訊權。「今後將會不斷審視相關情況,盡力創設條件滿足傅媒的採訪訴求。」
新聞局的書面回覆顯示局長陳露在11月21日回應林宇滔此質詢,而該局其實在11月中旬已就葡文媒體有關查詢作出相似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