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望洋「超高樓」項目早年因高度破壞燈塔景觀而被特區政府叫停,其後因無法與政府協議而「爛尾」十多年,後於2022年提交修改工程計劃並再次動工。今年有市民發現其頂樓所增建的梯屋疑是超過規定高度81.32米。直選議員林宇滔就事件質詢當局,關注會否有損東望洋燈塔景觀。文化局回應指,當局已將該樓宇項目的遺產評估報告上交世遺中心,世遺中心「知悉並掌握該樓宇項目的情況」。土地工務局則指,該樓宇海拔81.32米並設有梯屋屬「已核准的工程計劃 」。
林宇滔在今年(2024)10月下旬提交書面質詢。內容提及,2022年文化局公佈該項目設計進度,建築海拔須維持81.32米,並將外觀改為玻璃設計等,項目亦於該年下半年再動工。然而,今年有市民反映該建築物頂樓疑似增加約兩層的梯屋,高度超出原本的海拔81.32米。
林宇滔表示,當局應監督該項目按照文化局及工務局已核准的工程計劃進行,確保澳門歷史城區的世遺「金名片」。他列舉文化局資料指,該樓宇高度將維持現有建成高度的海拔81.32米,即由原設計的海拔126.12米共36層,縮減至現有的19層,大幅降低體量;並刪減樓宇原設計頂部造型構建物,進一步降低高度;同時將原設計弧形外觀調整為直向線條設計,簡化體量造型;原建築大量的混凝土外觀改為玻璃設計,以及配合銀色鋁材飾面等。經分析評估,認為建築工程修改計劃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決議要求。
文化局:世遺中心知悉「超高樓」興建情況
文化局代局長鄭繼明在上(11)月20日回覆該書面質詢。他表示,特區政府一直按《文化遺產保護法》保護各項文化遺產,就保護東望洋燈塔景觀,當局就東望洋斜巷 18-20 號地段樓宇建築項目與國家文物局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溝通並聽取意見,以及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根據世遺中心的相關指引進行遺產影響評估。
該局續指,對上述樓宇項目所作出的全面評估,亦包括正在建造的樓宇項目建築設計圖則。特區政府已將遺產影響評估報告提交世界遺產中心審視,世遺中心「知悉並掌握該樓宇項目的情況」。
文化局又稱,當局與國家文物局及世界遺產中心建立恆常的溝通機制,包括就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措施、規劃、工程項目或各類遺產宣傳推廣和教育等進行交流。未來亦持續就本澳世界遺產的保護及其他工作保持密切溝通。
工務局:樓高海拔81.32米並設有梯屋 屬「已核准的工程計劃 」
土地工務局則表示,現時建築樓宇高度為海拔 81.32 米並設有梯屋,是「已核准的工程計劃」。並註明,有關「樓宇最高點」的定義已在第 38/2022 號行政法規 《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中「作出清晰及明確規範」。
本媒翻查有關細則,內容提及:「樓宇最高點:(1)屬平屋頂,是指天面層樓板結構的海拔標高;(2)屬坡屋頂,是指可使用最高樓層的天花板結構的最大海拔標高;」而工務局未在回覆中詳細說明,東望洋斜巷 18-20 號地段樓宇的樓宇最高點計算屬哪一類別。
工務局又強調,特區政府「一直就上述樓宇項目建造工程保持密切溝通,相關工程負責實體須嚴格按照已核准的工程計劃進行建築工程」。
下一篇文章:祐漢新村第八街夾屋項目下周四起開展管線遷移及土質改良 靠近順利樓一側街道將臨時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