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的三間公司,分別被香港當局控以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在2023年12月18日開審,至今已踏入第102日審訊。此案判決的重要性,是涉及香港在國安法時代下,法庭如何判定新聞及言論自由的界線。
早前,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律師助理陳梓華,及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先後作供。案件在第92日審訊時,法庭裁定全部表證成立。
黎智英於11月20日首次出庭作供,本媒整合黎智英的作供重點。
黎智英現年77歲,是香港首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的人士。根據香港國安法,該罪最高刑罰可被判終身監禁。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黎智英在正式審訊前歷經多番波折,包括要求保釋被拒,自2020年末開始還押,至開審當日已入獄超過三年半;而其原獲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代表抗辯,後來港府主動向全國人大常委提請就國安法釋法,人大經評估由 Tim Owen 代表黎很大可能構成國安風險,再建議入境處拒發簽證。
黎智英最後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黎智英:相信人掌握的資訊越多、知道得越多,就越自由
11月20日,為黎智英首日作供。庭上,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先問黎,當年為何關閉服裝公司創辦媒體。黎回答當時覺得「六四」之後,是參與傳播自由信息的好機會,表示:「當一個人掌握的資訊越多、知道得越多,就越自由。」他否認自己是政治人物。
至於在創辦《壹週刊》五年後再創辦《蘋果日報》,黎稱它屬於自然擴張。他指《蘋果》有一定核心價值,包括法治、民主、言論及集會自由等。他又強調《蘋果》沒有編採政策,亦反對暴力,從不允許鼓吹「港獨」,形容「主張港獨是一種陰謀」,不容許寫手有相關主張。
黎智英:只向外講述香港情況 與蔡英文見面只是「公關會見」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後圍繞控方製作的「國際聯繫圖」提問,問及黎與前港督彭定康、「香港監察」負責人羅傑斯;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及副總統彭斯的關係。
黎作供時表示自己不認識特朗普。至於彭斯,黎稱2019年抵達美國後得知彭斯希望與他見面,稱當時只向彭斯介紹香港情況,「不會膽敢要求美國副總統做任何事。」
另外有關台灣時任總統蔡英文,及中華文化總會副會長江春男,黎稱當時正計劃創辦《台灣蘋果日報》,故首次訪台認識了蔡英文,而當時蔡尚未成為總統。黎認為,蔡視兩人會面為「公關會面」。
後續作供 黎智英認關注編採指示、曾望美國制裁中國
黎智英其後出庭作供,被問及編採指示問題。辯方大律師引述黎與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的對話,指黎在「七.一立法會衝突」當天向陳沛敏發出訊息,提議着重報道年輕人心聲。
黎解釋,他擔心立法會衝突會破壞整場運動,希望通過表達年輕人想法,以爭取香港人的同情,他強調只是建議、而非編採指示。在法官發問後,他再重申,不是望報導傳達(transmit),而是覺得年輕人犯了錯就要作出「解釋」,才可以獲得大眾的理解和同情。
辯方又圍繞黎的專欄文章「成敗樂一笑」發問。黎否認藉文章引起市民對香港政府的憎恨,強調只是預測若政策生效會發生甚麼事,僅鼓勵市民上街示威。
此外,黎承認透過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認識「前線年輕人」陳梓華,解釋稱自己因擔心當時運動激進情況,而與對方見面。目的是望透過陳,讓前線年輕人明白暴力對運動不利,平息他們暴力行為。
至於陳梓華早前作供時形容,黎想主導「勇武派」,黎形容此說法「蠢得可笑」,認為並不可能:「勇武派怎會接受我做領袖?我以為自己是誰?如果我這樣說實在太瘋狂。」
而黎智英原先供稱,他2019年7月在美國華盛頓會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時,沒有向對方提及制裁,但其後在庭上又承認回港後、在出席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主持的網台節目中指出,曾向美國建議制裁。
而在第99天審訊中,辯方引述黎於2020年5月《國安法》實施前與陳的對話。陳當時表示擔心黎、李柱銘以及他們家人的安全,指法例針對「境外內勇武人士,港獨分子及煽惑群眾人士,你務必謹慎」。
黎在訊息中回應:「我們都不要擔心人身安全,一旦出來參加抗爭,爭取自由,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黎在庭上確認,當時真誠相信此說法。
法官李運騰問黎在《國安法》實施後是否仍會堅持自己所做的事,當時是否自己的想法?黎回應,「我會堅持留在香港面對一切。」(I would persist to stay in Hong Kong and face it.)
黎智英:無做違法之事 已坐監4年
昨日是黎智英第十日出庭作供。庭上,辯方大律師問及2020年6月黎與蘋果專欄作家李兆富之間通訊,當時黎提及制裁中國。辯方問黎當時是否愛中國?黎回答,在「國家」層面,他愛中國的人和文化;若在「政府」層面,則無法理解現時統治下的國家。
庭上又播放黎在2020年6月接受自由亞洲電台的受訪片段,黎當時回答主持人稱,最後無論是入獄甚至失去性命他都願意。辯方問,如果黎當時做的事違法,會否繼續其行為?黎稱不會,指「我現在就是坐牢」。法官李素蘭補問,是否只有違法才會坐牢?黎回應「我不認為我做了任何違法的事,但我已經坐牢4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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