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澳門特區管轄橫琴27,249平方米土地,而有關地段主要已用於建設輕軌橫琴HE2站,地段亦已於本年4月1日移交澳門特區。
特區公報昨(29)日刊登行政長官公告,公佈國務院批覆廣東省及澳門特區政府,同意啟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 3階段區域,確定範圍總面積 27,249平方米。
根據國務院批覆,該土地由兩部分組織,其中澳門輕軌橫琴側行車隧道及附屬疏散井,共 4,611平方米;而輕軌橫琴側HE2站面積約 2.2萬多平方米,其中位於地下 1層的站廳層約1.23萬平方米、地下 2層的月台層 9,819平方米。地段亦已於 4月 1日移交澳門特區管轄。行政長官同時批示,劃定相關區域的地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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