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煽動案落幕之後 前員工、記者林彥邦憶述「立場精神」

香港與澳門僅一海之隔,兩地的政治風波不時造成彼岸迴響。在《國安法》落地後四年,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逐步滑落,其中首次有新聞媒體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審訊歷時兩年,兩名《立場新聞》高層被未審先囚一年多,判詞更高調對香港新聞工作者的專業劃下種種紅線。縱然兩地社會氛圍、法制均不同,但在澳門,我們仍能回溯港媒《立場》案所帶來的撼動,同時觀望本地社會尚餘多少「自由」。

移民潮下仍留在香港,獨自營運網絡媒體 ReNews 的林彥邦,歷時兩年多以來,不時出入香港西九裁判庭,以記者及前員工的身份跟進前《立場新聞》煽動罪案件。

「抱著工作心情去聽審,心情自然平靜少少。未必會聽得晒,但重大轉折日子,我一定會出席。」在重大的審訊日子,總有三四十個《立場》前員工出席,四散法庭不同角落,默默支持在審判台上的兩位老總。

今年八月二十九日,《立場》案裁決日。圖片來源:Hoben7599@維基百科

今年八月二十九日,《立場》案裁決日。圖片來源:Hoben7599@維基百科

法庭空間不大,他屈指一算:「留下來的前同事比移民的多。」

沸沸揚揚的《立場新聞》「煽動刊物罪」案,終在今年九月廿六日判決。《立場》母公司Best Pencil (HK)Limited、前總編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串謀發動煽動刊物」罪成,鍾沛權被判囚二十一個月,林紹桐被判囚十一個月,前者被即時收監,後者因健康問題當庭釋放。

在馬拉松式審訊流程中,郭偉健法官針對《立場》的創刊詞和社論,定性其意識形態為「本土主義」,繼而指出十七篇作為呈堂證供的訪問及評論,其中十一篇具有煽動意圖。鍾沛權和林紹桐嘗試在庭上閘釋《立場》精神,在九月二十六日的最後一庭,大律師余若微更朗讀陳情信,惟無阻郭官把新聞工作者送進「文字獄」。

言猶在耳,法庭上的前員工最為不忿。林彥邦憶述老總鍾沛權的稜角和個性,也談他心目中的《立場新聞》精神。

審判台上的前老總
林彥邦:「幾黐線的新聞工作者」

林彥邦指,由《立場》案開始審理到裁決,再到判刑,整整三年。比「羊村案」或「快必案」[1]在「羊村繪本案」中,五名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理事被控串謀他人出版一套三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及其司法制度,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罪行,於二〇二二年裁定罪成,分別被法庭判處監禁19個月。香港的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指於二〇二〇年時,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共14宗罪。拖長許多,「我還是會傷心的,仍然會有不忿和不甘的想法,但事件過了那麼久,會有一種『終於都完』的感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警方國安處對《立場》辦公室進行大搜查,兩名總編林紹桐及鍾沛權被控「串謀發動煽動刊物罪」,其後還押接近一年才獲准保釋。未審先囚一年多,林彥邦指兩名上司都消瘦不少。

「他們都是冷靜、沉著、從容不驚。」 他回憶起兩名總編在庭上的神情,指林紹桐選擇沉默、不答辯,而鍾沛權則經常表現出不耐煩的神情,「因為很多在我們新聞工作者的眼中是常識,都被控方在雞蛋裡挑骨頭,或質疑為什麼不把所有counter-facts(相反事實)寫進報道——這些說法都非常違背新聞倫理或常識。」

《立場新聞》標誌。網絡圖片

《立場新聞》標誌。網絡圖片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立場》案最後一庭,辯方大律師求情指,林紹桐患有「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血管炎」,同時兼有嚴重狼瘡性腎炎,腎功能少於三成,必須定期覆診。法官衡量林已服刑一定時間,判他因「健康問題」當庭釋放;至於年事已高的鍾沛權,則判處即時監禁。

林彥邦憶述,人稱「權哥」的鍾沛權是「幾黐線的新聞工作者」,平日的生活就是新聞和家人,「他真的不放工,又不吃飯,他的刻苦耐勞,我們這些小兩代的人想像不到。」

「可能他就是『獅子山下精神』的那種人。」他淡然憶起,二〇一九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鍾沛權曾因人手不足,自己落場學習後台直播技巧,後輩們都嘲笑這位老人家笨拙的樣子;《立場新聞》後來欠缺資金營運,鍾沛權更一度抵押自己的物業去支撐公司。「為了維繫自己一手創立的媒體公司,他是『去得好盡』。」

至於林紹桐則是一直抱病在身,在最後關頭接手為署任總編輯。辯方大律師余若微曾在法庭上朗讀其陳情信,裡面便陳述他對《立場》的理念閘述。

「我依然記得,在還押最初幾位警官循例來公務探訪,其中一位形容『大家各為其主』。我後悔沒有把握機會向警官解釋,新聞工作者從沒有要效忠誰、擁護誰,或者與誰為敵。而如果我們真的有效忠的對象,只有是公眾,亦只能是公眾。因為我們信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唯有傳播思想的自由,才能保障每個人的自由。」

前《立場新聞》記者林彥邦。

前《立場新聞》記者林彥邦。

報道擁抱普世價值
平衡多元聲音

然而,在《立場新聞》煽動案的判詞裡,即使鍾沛權供稱《立場》理念是為守護普世價值,沒有政治主張,郭官仍然不接納此說法。他強硬定性《立場》為本土派媒體,並引用《立場》創刊詞及多篇社論,指它擁護「本土主義」、「戀殖」。

據庭上判詞,郭官特別提及二〇一九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市民對政府及警方的不滿達到危機程度,可謂「民粹年代的降臨」,讀者易受不實訊息影響。當其時,《立場》影響力「極為龐大」,倒閉時 Facebook 按讚人數及追蹤人數分別有 130 萬及 160 萬人,故此判定《立場》具有傳播新聞、報導及社論的影響力。

而郭官又推論指,創刊詞提及《立場》「以香港為本位」、「香港,是香港人的主場」,加上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一篇社論用「借來的地方」、「借來的時間」等語,反映《立場》的戀殖態度,不接受香港回歸及「一國兩制」憲制秩序。

「簡單來說,他(郭官)視《立場》為抗爭的一部分。」林彥邦認為,如此定性《立場》,必然引起本土派擁護者的反彈。他舉例指,當年《立場》刊出「本土休止符」專題系列,目的便是論述「本土派」如何在二〇一六年旺角騷亂後,到二〇一七、二〇一八年梁頌恆、游蕙禎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本土派」此一概念在意識形態及街頭上走向沉寂,「當年這專題被本土派罵到不行,甚至把《立場》列入不作採訪回應的黑名單入面。」

他續指,《立場》的所有調查或解釋性報導,也會儘量平衡不同立場的聲音,加入政府、親中或親建制人士回應,絕對不是文宣機器。「我還記得立法會選舉未變質前,我們同事都會傳電郵給建制派人士做人物專訪,只是他們不願做訪問而已。」他斬釘截鐵地說,「有些人是我負責約訪,所以我絕對記得這個過程。」

香港西九龍法院大樓外。

香港西九龍法院大樓外。

批評政府是傳媒天職
煽動罪定義過於狹隘

對於提堂的十七篇《立場》文章,郭官裁定十一篇具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的專訪,羅冠聰、陳沛敏、區家麟、張崑陽的博客文章,以及「中大衝突」兩年專訪。這些文章的共通點是單方面展述受訪者或的政治觀點,言詞比較直接尖銳地批評政府或警方。

「根據西方的新聞倫理,傳媒的天職就是批評政府。《立場》有篇舊社論提過,〈我們為何要針對警察〉;寫這一篇社論是很多餘,傳媒本身就應該要監察權力⋯⋯如果這樣就被視為是煽動別人、憎恨政府,那麼所有新聞都不用做。」

他又指出,郭官對香港媒體的光譜認知更為低落,「雖然郭偉健聲稱警方搜證五百幾篇文,才會落這個定義。作為員工,我覺得啼笑皆非。」鍾沛權本人便是參與勞工運動出身,關注勞工、LGBT+議題、環保、動物保護等等,「性小眾、殘疾人士,這些擺明趕客的議題,《立場》都會做。還有文化藝術⋯⋯如果要分光譜,我絕對會說《立場》是『左膠媒體』。」

在許多新聞工作者心目中,《立場》還有一個重要身份。在營運的最後一段時間,許多來自不同機構的新聞工作者都來到這裡工作,像「最後的收容所」。林彥邦指,老總「權哥」很有骨氣地收留了《蘋果日報》的前行家,「鍾沛權帶領住《立場新聞》這隊人和公司,去開這艘隨時會沉的船。我都幾夠膽說,他到最後一刻他都沒有投過降。」

就如鍾沛權那封陳情信所寫,當年日本「三一一」大地震,他太太、《蘋果日報》陳沛敏堅持留守現場報導。《立場》的核心信念就是留守新聞現場,見證和記載真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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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這份對新聞工作的執著,我銘刻在心,而她不是特殊的少數。我認識的不少香港新聞工作者,包括很多《立場新聞》前同事,在過去和現在都抱持相似的信念,決意留守新聞現場,見證和記載真實的故事,聆聽和記述紛紜的思想。我相信這些故事和思想,可以刺激、啟發人們思考,反映時代,塑造歷史。」

註解
註解
1 在「羊村繪本案」中,五名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理事被控串謀他人出版一套三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及其司法制度,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罪行,於二〇二二年裁定罪成,分別被法庭判處監禁19個月。香港的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指於二〇二〇年時,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共14宗罪。